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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市建局公布在土瓜灣道的需求主導重建項目,發展成本約16億元,預期會有虧蝕。需求主導重建計劃(下稱需求重建)實施3年以來,連昨日公布的在內,市建局共推行8個項目,據知,每一個基本上都要虧蝕,估計合共虧蝕約10億元,情况顯示,需求重建在財政上是否可行的問題已經不能迴避。市建局董事局成立檢視委員會,檢視計劃的未來路向,包括是否繼續推行,這是有必要、也是負責任做法,因為總不能長期以公共資源去給溶溶爛爛的舊樓埋單。需求重建即使繼續推行,也必須調整,終止虧蝕狀態。
需求主導重建項目
迄今8個都要虧蝕
需求重建由2011年開始實施,目的為加快市區重建,讓舊樓居民多一個選擇,若不想與私人發展商打交道,只要集齊67%業權同意,地盤面積不小於400平方米,就可以申請,由市建局介入組織重建。由於市建局提出的收購價有吸引力,業主對計劃反應不錯,以已經啟動的第3輪需求重建為例,市建局收到51份申請,甄別之後接納了4個項目,昨日公布的重建土瓜灣道68A至70C雙號唐樓,是本年度要推行的第2個項目。
市建局按傳統方式,對目標舊樓提出收購重建,證諸歷來業績,絕大多數有利可圖,需求重建收購條件與傳統模式一樣,連續8個項目預期都要虧蝕,情况顯示並非個別例子,而是需求重建在結構上存在一些問題,從8個項目的情况看來,相信項目規模不夠大、地盤面積細小是主要原因。
市建局搞重建,並非拆卸舊樓、在原址興建新樓般簡單,要顧及附近道路容量、或增加休憩用地和社區設施等,因此,若地盤面積細小,難有整體規劃效益,由於原址要兼顧其他用途,重建後的住宅單位較原有數量難以增加,甚或可能更少。
例如昨日公布的土瓜灣道項目,涉及129個業權,估計有240戶居民,重建之後,住宅樓面面積約7800平方米,可提供約150個中小型住宅單位,若有「原樓安置」選項,重建後單位數量不能滿足原有住戶需求。不過,這個項目有830平方米作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用地,若用以興建住宅單位,住宅樓面面積起碼可以增加10%,情况就會很不一樣。另外,以8個需求重建項目計算,重建總面積6550平方米,受影響須安置住戶1009個,重建後可提供單位818個,即是有191個住戶須另行安置。市建局重建市區舊樓,其中一個目標是提供更多住宅單位,容納更多居民,不過,需求重建項目顯然未能做到這一點。
市建局已經推行的8個需求重建項目,有地盤面積小至470平方米(深水埗海壇街項目),只能提供70個住宅單位,效益甚低,加上預期將會虧蝕,這類小規模重建是否應該繼續做下去,值得研究。
需求重建地盤細小
難整體規劃缺效益
另外,不乏意見認為需求主導重建計劃,會帶來道德風險。主要認為可能會出現下述情况:當局不容許樓宇殘舊對住戶和往來途人生命安全構成威脅,舊樓業主看準這一點,罔顧維修責任,任由樓宇變得溶溶爛爛,然後向市建局申請需求重建,「迫使」當局以安全考慮,接納有關申請。當然,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市建局收到的重建申請,存在這種情况,不過,客觀上卻沒法排除有此可能;這是考慮需求重建何去何從時,要處理的一點。市建局在甄別重建申請時宜有評分準則,包括若有證據證明業主疏於維修,評審時予以扣分,減少這類樓宇獲接納重建的機會
市建局董事局成立檢討委員會,檢視需求重建計劃,做法及時而必要,因為,按現行模式繼續下去,看不到可以扭轉虧蝕狀態,而重建項目持續虧蝕,政策的持續性就缺乏基礎;另外,這類重建要動用公共資源補貼,實際上等於納稅人以公帑津貼舊樓業主,對納稅人絕不公平。因此,委員會的研究應該不排除終止計劃的選項。
需求主導重建計劃虧蝕,主要是地盤面積太細小,除非政府調校政策,以特事特辦方式增加地積比,強化其規劃和經濟效益,不過,市建局在這方面若享有「特權」,會否惹來發展商、以至地區人士反彈,在政治上是否可行都難以預估。另外,若要求業主總合更大地盤面積,才提出申請重建,業主的能量能否做得到,是很大疑問。初步看來,需求主導重建計劃可調校的空間有限,且待檢討委員會能否為計劃找到活路,在毋須公共資源繼續補貼下,使需求重建得以持續推行下去。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需求主導重建項目
迄今8個都要虧蝕
需求重建由2011年開始實施,目的為加快市區重建,讓舊樓居民多一個選擇,若不想與私人發展商打交道,只要集齊67%業權同意,地盤面積不小於400平方米,就可以申請,由市建局介入組織重建。由於市建局提出的收購價有吸引力,業主對計劃反應不錯,以已經啟動的第3輪需求重建為例,市建局收到51份申請,甄別之後接納了4個項目,昨日公布的重建土瓜灣道68A至70C雙號唐樓,是本年度要推行的第2個項目。
市建局按傳統方式,對目標舊樓提出收購重建,證諸歷來業績,絕大多數有利可圖,需求重建收購條件與傳統模式一樣,連續8個項目預期都要虧蝕,情况顯示並非個別例子,而是需求重建在結構上存在一些問題,從8個項目的情况看來,相信項目規模不夠大、地盤面積細小是主要原因。
市建局搞重建,並非拆卸舊樓、在原址興建新樓般簡單,要顧及附近道路容量、或增加休憩用地和社區設施等,因此,若地盤面積細小,難有整體規劃效益,由於原址要兼顧其他用途,重建後的住宅單位較原有數量難以增加,甚或可能更少。
例如昨日公布的土瓜灣道項目,涉及129個業權,估計有240戶居民,重建之後,住宅樓面面積約7800平方米,可提供約150個中小型住宅單位,若有「原樓安置」選項,重建後單位數量不能滿足原有住戶需求。不過,這個項目有830平方米作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用地,若用以興建住宅單位,住宅樓面面積起碼可以增加10%,情况就會很不一樣。另外,以8個需求重建項目計算,重建總面積6550平方米,受影響須安置住戶1009個,重建後可提供單位818個,即是有191個住戶須另行安置。市建局重建市區舊樓,其中一個目標是提供更多住宅單位,容納更多居民,不過,需求重建項目顯然未能做到這一點。
市建局已經推行的8個需求重建項目,有地盤面積小至470平方米(深水埗海壇街項目),只能提供70個住宅單位,效益甚低,加上預期將會虧蝕,這類小規模重建是否應該繼續做下去,值得研究。
需求重建地盤細小
難整體規劃缺效益
另外,不乏意見認為需求主導重建計劃,會帶來道德風險。主要認為可能會出現下述情况:當局不容許樓宇殘舊對住戶和往來途人生命安全構成威脅,舊樓業主看準這一點,罔顧維修責任,任由樓宇變得溶溶爛爛,然後向市建局申請需求重建,「迫使」當局以安全考慮,接納有關申請。當然,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市建局收到的重建申請,存在這種情况,不過,客觀上卻沒法排除有此可能;這是考慮需求重建何去何從時,要處理的一點。市建局在甄別重建申請時宜有評分準則,包括若有證據證明業主疏於維修,評審時予以扣分,減少這類樓宇獲接納重建的機會
市建局董事局成立檢討委員會,檢視需求重建計劃,做法及時而必要,因為,按現行模式繼續下去,看不到可以扭轉虧蝕狀態,而重建項目持續虧蝕,政策的持續性就缺乏基礎;另外,這類重建要動用公共資源補貼,實際上等於納稅人以公帑津貼舊樓業主,對納稅人絕不公平。因此,委員會的研究應該不排除終止計劃的選項。
需求主導重建計劃虧蝕,主要是地盤面積太細小,除非政府調校政策,以特事特辦方式增加地積比,強化其規劃和經濟效益,不過,市建局在這方面若享有「特權」,會否惹來發展商、以至地區人士反彈,在政治上是否可行都難以預估。另外,若要求業主總合更大地盤面積,才提出申請重建,業主的能量能否做得到,是很大疑問。初步看來,需求主導重建計劃可調校的空間有限,且待檢討委員會能否為計劃找到活路,在毋須公共資源繼續補貼下,使需求重建得以持續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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