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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當「金勞」 婦虛報遇劫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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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11日 06:35
2014年04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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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年女售貨員疑因賭而輸錢,打算典當一隻勞力士金表還債。為瞞過丈夫,她向警員訛稱金表被劫走,警方其後調查發現,手表已遭她本人典當。被告昨承認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其間索取感化官報告。


瞞丈夫還賭債

案情指出,被告蔣庚玉(42歲)去年10月12日在澳門賭輸了錢,回港後與丈夫爭吵,10月15日離家出走。10月17日凌晨,被告游蕩至屯門醫院急症室外,「行下行下」後在一棵樹下睡着。其後被告報警稱遭一名陌生人搶劫並受傷,她在屯門醫院急症室驗傷後錄口供,聲稱被劫走一隻編號為「G351680」的勞力士金表。


其後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在去年12月18日將「金勞」典當,並已於去年12月26日贖回。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她當日是故意報稱手表被盜,目的只是為了騙丈夫手表已遺失,再用當表得來的錢償還債務。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當日的確在一棵樹下睡着,亦的確遭遇搶劫,因不敢向丈夫透露債務,才在報案時「報大咗」,事後已感後悔,並對浪費警務人員時間表達抱歉。被告昨在老公的陪同下出庭應訊,律師指她已得到丈夫諒解。


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表示,被告有兩個問題,包括撒謊及賭博,他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判刑,等待感化官報告。


【案件編號TMCC11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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