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滋擾沈星案 李軍遭永久禁制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1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10日 06:35
2014年04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內地富商李軍去年擅入鳳凰衛視女主播沈星在港住所,李因此被判守行為後,仍屢次以電話及短訊滋擾。稍後他因違反不再滋擾沈的承諾,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判處緩刑及罰款10萬。李昨再因此惹官非,被高院頒下永久禁制令,禁止其滋擾行為,同時要向沈賠償10萬元損失及5.14萬元維修玻璃窗費用。


法官裁決時指出,李、沈於2012年一個派對中認識,稍後李對沈的態度突變,不但無故向她大叫大哭,甚至發恐嚇短訊,沈遂開始疏遠李。


至去年中,李逾10次到訪沈在北京的住所,大力拍門要求與沈見面但被拒,一度要報警處理。即使沈更改手機號碼,但無法擺脫李。同年7月,沈在李多番要求下與他見面,但二人不歡而散,沈更受了輕傷。至8月31日,李於半夜時分擅入沈於九龍塘住所,打破沈住所的玻璃,李被判處守行為。至今年3月,李因違反法庭承諾不斷以電話及短訊滋擾沈,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判囚半年、緩刑兩年,另罰款10 萬元。


沈患創傷後遺症 失眠脫髮

沈指事件令她患上創傷後遺症,更出現脫髮、消瘦及失眠,嚴重影響其生活。


【案件編號: HCA1680/13】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