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深圳姜姓男子,2010年底至2012年10月間與劉姓女友拍拖,其間多次趁與劉發生性關係時,用相機偷拍劉的裸照並私下保存。兩人分手後,姜盜用劉的微信帳號,分別於今年2月18日和19日,將以前偷拍的18張裸照發至劉的朋友圈內,以此向劉索要人民幣1萬元,並要求繼續做男女朋友。今年3月2日,姜在深圳南山區被警方拘捕。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