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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促立23條 予解放軍行動法據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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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09日 21:35
2014年04月09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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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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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認為,香港應着手為《基本法》23條立法,他質疑23條一日不立法,一旦發生緊急情况,解放軍在香港沒有法律基礎去操作,沒有遊戲規則去規範。他稱若香港執法機構「搞唔掂」,要解放軍協助,屆時中央有可能引用基本法第18條,把《國家安全法》加入附件三,套用在香港,但他不希望此情况出現。


基本法委員會中方委員饒戈平日前接受專訪,稱內地學者提出,可將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試用,胡漢清認為饒的說法,是要提醒23條若不立法,「解放軍在香港沒有法律基礎去操作,沒有一套遊戲規則去規範他如何操作」。


胡漢清說,饒在想的是緊急情况,「譬如說佔中在香港變了阿拉伯春天……升級到真的癱瘓」,佔中推翻政府、「一路漲大」,本地執法機構沒有經驗未能處理,「便要解放軍協助」。


葉劉:國安法套港不可行

曾為政府推銷23條的行政會議成員、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認為,將《國家安全法》加在附件三,作全國法律頒布並套用於香港,在技術上和法律上行不通。她稱《基本法》草擬時已考慮過此方法,但鑑於國安條例較敏感,當時認為制訂《基本法》要符合普通法的原則。


特首梁振英被問到饒戈平的建議有否違反《基本法》時,稱饒說完之後,已澄清了外界的一些報道,他不再評述。


經民聯梁美芬昨日發聲明反駁外界批評她「盲撐國安法」,稱自己只是講出在內地法律研討會的一些觀察,讓港人及不熟內地人士可更了解饒戈平意見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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