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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輕網絡服務銷售員,離職後仍進入舊公司電郵系統盜取客戶資料,以購買遊戲點數。他早前承認3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被判監3個月,緩刑兩年,並罰款9000元及賠償購買點數的4413元。
開帳戶購遊戲點數
案情指被告陸嘉誠(27歲)於2011年3月離職網絡公司後,用密碼登入公司電郵系統,取得7名客戶的名字與身分證號碼等資料,並用客戶資料在香港寬頻的遊戲網站「點數商城」(現已關閉)開設帳戶及購入遊戲點數,繼而把點數轉入自己戶口,涉款4413元。同年6月,有事主因無故被收錢而投訴,香港寬頻追查IP地址揭發事件。
辯方呈上兩封求情信,指被告當年因沉迷打機而犯案,已感後悔,願意承擔責任及賠償。
【案件編號:KTCC1019/14】
開帳戶購遊戲點數
案情指被告陸嘉誠(27歲)於2011年3月離職網絡公司後,用密碼登入公司電郵系統,取得7名客戶的名字與身分證號碼等資料,並用客戶資料在香港寬頻的遊戲網站「點數商城」(現已關閉)開設帳戶及購入遊戲點數,繼而把點數轉入自己戶口,涉款4413元。同年6月,有事主因無故被收錢而投訴,香港寬頻追查IP地址揭發事件。
辯方呈上兩封求情信,指被告當年因沉迷打機而犯案,已感後悔,願意承擔責任及賠償。
【案件編號:KTCC1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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