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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通3G網速誤導罰15萬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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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02日 06:35
2014年04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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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通訊局裁定數碼通2012年進行與其他電訊商的3G、4G網速比較測試的陳述具誤導及欺騙性,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規定,罰款15萬元。通訊局指出,數碼通當時在全港70個戶外地點,針對包括數碼通在內的4個電訊商3G及4G服務,利用10款常用網站或應用程式測試,相關宣傳短片簡介指明可「查看全港合共18,480次的測試結果」,但事實上,短片顯示的圖片只選取其中488次有利於數碼通的測試結果。


通訊局昨日發出新聞稿,指完成審議一宗由電訊業內人士舉報的投訴個案,內容指數碼通在2012年7月起發表的3G網速比較宣傳中,作出多項誤導或欺騙性的陳述。當局經調查及考慮數碼通申述後,裁定其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認為施加15萬元罰款是相稱和合理;通訊局又批評數碼通聲稱進行逾1.8萬次測試,但卻篩選出488個有利該公司的測試結果、過分簡化並製作成圖表短片,明顯誤導消費者。


勝過一網絡 稱贏「其他網絡」

數碼通按照同一測試結果宣傳,指「SmarTone 3G在其中13%至29%測試中,甚至比其他4G網絡更快或看齊」,當局經調查發現有關「13%至29%」比率,實為數碼通3G網速與其他其中一家電訊商的4G網速比較所得。例如在13%的測試地點發現數碼通3G網速較香港移動通訊4G快,另外在29%地點較3香港快;數碼通的陳述有誇大成分,令消費者誤以為在相關比率地點,數碼通網速均優勝於所有「其他網絡」。


無綫新聞台廣告超時被勸喻

另通訊局昨裁定無綫互動新聞台於去年12月5日,下午5至6時期間播出的總廣告宣傳時間,較法定的10分鐘限額超出了3分鐘,違反《廣播條例》相關規定。


另去年12月18日無綫明珠台播放的晚間新聞,較牌照所定的15分鐘播放時段少了57秒,涉播放程式出錯。當局認為違規屬無心之失,因此只對無綫發出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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