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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當立法會議員訪問上海之事基本敲定之後,人們接下來最關注的是,去上海談什麼?如果還是拿「公民提名」之類根本與《基本法》拉不上邊的方案去與中央官員爭論一番,不歡而散,不僅失禮於中央,而且會令抱有期待的港人失望。記得過去與一位外籍商人做生意,對方老是提出令人難以接受的價格,本人感到對方根本沒有做成生意的誠意,就再也不跟他打交道了。做生意雖然與搞政治有所不同,但談判妥協的道理是相通的。事實上,2012年政改成功不僅在於有溝通,更在於民主黨提出了一個與中央底線相差不是太遠的磋商方案。因此,泛民議員要顯示誠意,應該認真研究提出不違反《基本法》的普選方案,如果泛民提出的要求與中央的底線相距十萬八千里,人們就很難對今次上海之行寄予厚望了。
中央今次可以說是給足了泛民面子,不僅安排所有立法會議員訪問上海,而且應泛民議員的要求,特別安排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和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這兩位重量級的官員專程前往上海,與立法會議員會面商討政改,甚至在泛民議員提出給予足夠時間單獨與中央官員討論政改的要求之後,有關方面也答應積極考慮,可謂是「百般遷就」。凡事都挑刺批評的泛民議員,這次可是無話可說了。那麼,對於中央的善意,泛民應該如何「回禮」?
本人擔憂泛民拿「公民提名」去上海與中央官員進行無謂「論戰」,並非杞人憂天。看看現在的普選討論,泛民的一些頭面人物還是糾纏於「公民提名」不放,真普聯的負責人仍然堅持說,如果有機會與中央官員溝通,將會推銷包括「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的「三軌制」方案。泛民議員必須明白,如果堅持要中央接受「公民提名」,只會白白浪費與中央官員溝通的機會。泛民議員不會不記得,去年8月30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給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回覆中已明確指出:「就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提名辦法而言,《基本法》第45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張曉明毫不含糊地指出:「『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李飛來去年11月來港時也明確指出,《基本法》這個憲制性法律把提名權只授予了提名委員會。他最近在北京「兩會」期間與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中的法律界人士會面時強調,「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也說過,「公民提名」遠離《基本法》。中央對「公民提名」的態度非常清楚堅定。連政務司長林鄭月娥都一再呼籲不要在「公民提名」的議題上浪費時間和精力。若反對派議員與中央官員談政改仍然在「公民提名」議題上糾纏不休,不但浪費時間和精力,更浪費了與中央溝通的機會。
若在「公民提名」糾纏不休
浪費與中央溝通機會
人們在回顧2010年政改方案通過時,多是說泛民溫和派願意溝通。其實,更為關鍵的是,作為泛民溫和派代表的民主黨提出的「一人兩票」方案,並沒有衝擊《基本法》的框架,與中央的想法之間不存在跨不過的鴻溝。這是泛民溫和派與中央能夠溝通妥協達成共識的前提。當時,泛民溫和派的議員及其相友好的一些學者,將主要的精力放在尋求如何既不突破《基本法》的底線、又能為泛民爭取最大空間的政改方案,而不是離開《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另想一套。
普選方案的內容不能牴觸《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這是不可逾越的原則底線。做生意需講誠意,要價離晒譜,只會搞喎生意。泛民議員應放棄漫天要價的心態,像2010年成功推動政改一樣,回歸理性務實,將精力放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憲制框架內尋找空間,與泛民關係密切的一些學者也應在這方面多貢獻智慧。如果泛民議員能夠拿出有憲制基礎的方案去上海與中央官員溝通磋商,那就不僅不會失禮於主人家,而且會給並不樂觀的普選前景帶來新的希望。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中央今次可以說是給足了泛民面子,不僅安排所有立法會議員訪問上海,而且應泛民議員的要求,特別安排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和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這兩位重量級的官員專程前往上海,與立法會議員會面商討政改,甚至在泛民議員提出給予足夠時間單獨與中央官員討論政改的要求之後,有關方面也答應積極考慮,可謂是「百般遷就」。凡事都挑刺批評的泛民議員,這次可是無話可說了。那麼,對於中央的善意,泛民應該如何「回禮」?
本人擔憂泛民拿「公民提名」去上海與中央官員進行無謂「論戰」,並非杞人憂天。看看現在的普選討論,泛民的一些頭面人物還是糾纏於「公民提名」不放,真普聯的負責人仍然堅持說,如果有機會與中央官員溝通,將會推銷包括「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的「三軌制」方案。泛民議員必須明白,如果堅持要中央接受「公民提名」,只會白白浪費與中央官員溝通的機會。泛民議員不會不記得,去年8月30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給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回覆中已明確指出:「就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提名辦法而言,《基本法》第45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張曉明毫不含糊地指出:「『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李飛來去年11月來港時也明確指出,《基本法》這個憲制性法律把提名權只授予了提名委員會。他最近在北京「兩會」期間與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中的法律界人士會面時強調,「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也說過,「公民提名」遠離《基本法》。中央對「公民提名」的態度非常清楚堅定。連政務司長林鄭月娥都一再呼籲不要在「公民提名」的議題上浪費時間和精力。若反對派議員與中央官員談政改仍然在「公民提名」議題上糾纏不休,不但浪費時間和精力,更浪費了與中央溝通的機會。
若在「公民提名」糾纏不休
浪費與中央溝通機會
人們在回顧2010年政改方案通過時,多是說泛民溫和派願意溝通。其實,更為關鍵的是,作為泛民溫和派代表的民主黨提出的「一人兩票」方案,並沒有衝擊《基本法》的框架,與中央的想法之間不存在跨不過的鴻溝。這是泛民溫和派與中央能夠溝通妥協達成共識的前提。當時,泛民溫和派的議員及其相友好的一些學者,將主要的精力放在尋求如何既不突破《基本法》的底線、又能為泛民爭取最大空間的政改方案,而不是離開《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另想一套。
普選方案的內容不能牴觸《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這是不可逾越的原則底線。做生意需講誠意,要價離晒譜,只會搞喎生意。泛民議員應放棄漫天要價的心態,像2010年成功推動政改一樣,回歸理性務實,將精力放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憲制框架內尋找空間,與泛民關係密切的一些學者也應在這方面多貢獻智慧。如果泛民議員能夠拿出有憲制基礎的方案去上海與中央官員溝通磋商,那就不僅不會失禮於主人家,而且會給並不樂觀的普選前景帶來新的希望。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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