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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協「拍手投票」不再長青網文章

201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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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3月18日 06:35
2014年03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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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從冬奧隊醫事件後,外界較關注港協暨奧委會嘅運作情况。港協副秘書長王敏超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透露,原來港協會長霍震霆兩年前當選會長一職時,係由會員「拍手掌」投票通過。Emily噚日問港協,究竟拍手投票有無違反會章等,港協回應話,以前投票並無明文規定要不記名投票,但日後投票就一定要不記名,候選人亦須取得過半數選票才可當選。


王敏超:當霍震霆全票當選

王敏超接受有線訪問,被問到點樣拍手投票呢,係計掌聲多定係計幾多人拍手呢?佢話方法好簡單,會員同意就拍手,然後問有無人棄權或反對,毋須逐個舉手。至於有幾多人贊成、反對或棄權,佢話「當時數唔到幾多個人……但我會當他是全票當選」。


王敏超仲話,原來數年前其中一次會議上,官方宣布霍家大公子霍啟剛加入港協做副秘書長,當時亦有人建議以拍手投票通過任命。霍震霆方面,至截稿前未回覆Emily嘅查詢。


有線同時喺報道中話,霍啟剛當選時只曾任一屆體操總會會長,不符合港協要求擔任屬會幹事兩屆嘅要求。港協回覆有線稱對此「無從置評」,又話會長任期只係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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