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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當劉進圖的學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考進中文大學新聞系就可以了。
讀書的時候,劉先生是「傳媒法規」課的老師。不是因為我很喜歡新聞系的課,只是課業要求我們新聞系的同學一定要上他的課就是了。
那時候,讀過什麼?在每個星期六的上午,老師談的都是什麼誹謗,什麼私隱權,什麼不雅。誹謗的兩個金鐘罩是truth同fair comment,如果事件是真實,而且是公平評論,就不是誹謗。不雅,不一定是圖片,《明報》曾刊出過一條小百合氏一篇關於口交的專欄,文字都可以被評定為不雅。
我們同學們要10個人一組的去做簡報,我只是記得,我要讀很多判辭。其中一個案件,好像是某報業集團對各大機構做的誹謗官司。我應該是那一年,唯一一個把劉老師要我們看的判辭都讀完的學生。其中一份判辭談及那時候還有一位記者,在某周刊做了一單關於「春蕾計劃」的新聞被告,入罪,吃了官司,然後那新聞機構被罰了很多錢。劉老師在解釋案件始末後對我們說了一句:「其實,那記者沒做錯。那件事,是真的,不是誹謗。」
那一刻,劉先生的臉上露出一絲悔疚,好像在告訴我們,法律也有不能捍衛正義的時候。那位涉事的記者,就是現在《明報》專欄版某位非常火辣的評論人。
這些片段,我印象很深。那時候傳媒法規課教我什麼?劉先生教了我們,用一個學期,很多很艱澀的英語法律用詞去教我們,寫錯嘢會好大鑊。可是,寫字的人,一天寫這麼多字,手民之誤,定必有之。得罪大傳媒、大機構,隨時隨地會丟失工作,令傳媒機構罰很多很多錢。
所以,我很早就知道,所謂言論和新聞自由,都有很多的限制。除了傳媒倫理課的梁偉賢教授教我們什麼叫基本的採訪倫理,如要表露身分,要保護資料提供者,不要捏造新聞,要基於事實報道等等,劉進圖先生也教我們,如果你拿着筆,亂揮亂舞,法律還是會控制你的所謂言論自由。所以,言論自由或是新聞自由,都是相對的。在制度之中,記者也有他們要遵守、他們應該遵守的遊戲規則。可是,出來社會做事之後,我就知道,世界沒有學院那麼簡單。我曾經在一個官方的記者會中,問及一條他們官員不會回答的問題,最後我回到我初服務的傳媒機構就被罵。那時候那個官方機構的公關,就是一位前名電視主播,他也應該有上過傳媒倫理課,知道傳媒工作者的天職是什麼。
現在我們在一個怎樣的新聞現場?
現在,我們在一個怎樣的新聞現場?網媒總覺得在傳統媒體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已死,但他們做新聞的方法,大半是翻炒新聞,還敢自稱curator。網媒的記者,沒有以記者身分,假扮朋友收料,向商台員工問及商台的八卦,然後出「即時評論」。寫即時評論的代表,都沒有informed judgement,即時推測,即時廣傳,即時要hit rate,即時要評論。把所有需要時間思考,沉默的人,都打成「收編」、「搵食」、「偽君子」。一方面,我們看見很多人譴責暴力,另一方面,卻在網上見到很多各種形式的暴力。自稱屠狗輩手無寸鐵的市民,就可以向任何人於網上破口大罵……
最後,我在劉進圖先生的課,好像是得到一個很爛的grade。而我認為很重要的所謂新聞道德或傳媒法規,在現實生活中,好像,真的,沒有太多的用處。大家要的,只是市場,只是hit rate,只是爆。
讀書的時候,劉先生是「傳媒法規」課的老師。不是因為我很喜歡新聞系的課,只是課業要求我們新聞系的同學一定要上他的課就是了。
那時候,讀過什麼?在每個星期六的上午,老師談的都是什麼誹謗,什麼私隱權,什麼不雅。誹謗的兩個金鐘罩是truth同fair comment,如果事件是真實,而且是公平評論,就不是誹謗。不雅,不一定是圖片,《明報》曾刊出過一條小百合氏一篇關於口交的專欄,文字都可以被評定為不雅。
我們同學們要10個人一組的去做簡報,我只是記得,我要讀很多判辭。其中一個案件,好像是某報業集團對各大機構做的誹謗官司。我應該是那一年,唯一一個把劉老師要我們看的判辭都讀完的學生。其中一份判辭談及那時候還有一位記者,在某周刊做了一單關於「春蕾計劃」的新聞被告,入罪,吃了官司,然後那新聞機構被罰了很多錢。劉老師在解釋案件始末後對我們說了一句:「其實,那記者沒做錯。那件事,是真的,不是誹謗。」
那一刻,劉先生的臉上露出一絲悔疚,好像在告訴我們,法律也有不能捍衛正義的時候。那位涉事的記者,就是現在《明報》專欄版某位非常火辣的評論人。
這些片段,我印象很深。那時候傳媒法規課教我什麼?劉先生教了我們,用一個學期,很多很艱澀的英語法律用詞去教我們,寫錯嘢會好大鑊。可是,寫字的人,一天寫這麼多字,手民之誤,定必有之。得罪大傳媒、大機構,隨時隨地會丟失工作,令傳媒機構罰很多很多錢。
所以,我很早就知道,所謂言論和新聞自由,都有很多的限制。除了傳媒倫理課的梁偉賢教授教我們什麼叫基本的採訪倫理,如要表露身分,要保護資料提供者,不要捏造新聞,要基於事實報道等等,劉進圖先生也教我們,如果你拿着筆,亂揮亂舞,法律還是會控制你的所謂言論自由。所以,言論自由或是新聞自由,都是相對的。在制度之中,記者也有他們要遵守、他們應該遵守的遊戲規則。可是,出來社會做事之後,我就知道,世界沒有學院那麼簡單。我曾經在一個官方的記者會中,問及一條他們官員不會回答的問題,最後我回到我初服務的傳媒機構就被罵。那時候那個官方機構的公關,就是一位前名電視主播,他也應該有上過傳媒倫理課,知道傳媒工作者的天職是什麼。
現在我們在一個怎樣的新聞現場?
現在,我們在一個怎樣的新聞現場?網媒總覺得在傳統媒體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已死,但他們做新聞的方法,大半是翻炒新聞,還敢自稱curator。網媒的記者,沒有以記者身分,假扮朋友收料,向商台員工問及商台的八卦,然後出「即時評論」。寫即時評論的代表,都沒有informed judgement,即時推測,即時廣傳,即時要hit rate,即時要評論。把所有需要時間思考,沉默的人,都打成「收編」、「搵食」、「偽君子」。一方面,我們看見很多人譴責暴力,另一方面,卻在網上見到很多各種形式的暴力。自稱屠狗輩手無寸鐵的市民,就可以向任何人於網上破口大罵……
最後,我在劉進圖先生的課,好像是得到一個很爛的grade。而我認為很重要的所謂新聞道德或傳媒法規,在現實生活中,好像,真的,沒有太多的用處。大家要的,只是市場,只是hit rate,只是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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