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泛民要求普選方案必須確保自己支持的人「入閘」成為候選人。這種一定要自己「馬房」的人「入閘」的說法,被外界批評為「馬房論」。其實,香港人喜歡賽馬,但卻對「認幫派不認人」的「馬房文化」不認同。提名委員會不可能是某黨某派的「馬房」。即使是泛民認為可以第一個做香港執政黨的民建聯派人參選,也沒有人能保證一定可以「入閘」成為特首候選人。主管港澳事務的張德江日前的講話清楚劃出了中央底線:普選須依《基本法》,特首須愛國愛港。泛民要求確保某黨某派的人「入閘」,不僅於《基本法》無據,而且存在「保送」不愛國愛港的人「入閘」的問題,中央不可能接受。如果泛民硬要死守「馬房論」這個底線,提名機制的討論就很難往下進行。
首先,《基本法》規定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任何人要成為候選人,必須得到提委會的多數支持。提名委員會是一個機構,須按「民主程序」提名,以體現機構的意旨。「民主程序」的含義,就是指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表決程序。「馬房論」離開「民主程序」的要求,一定要某個派別人士「入閘」,是將提名委員會變成「馬房」,不可能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其次,行政長官候選人人數不能太多,必須將人數限制在較小的範圍,任何人要想成為特首候選人就必須參與競爭。對於提名委員會應提名多少名特首候選人,香港社會已有一定的共識。2007年公眾諮詢的結果是,較多意見認為候選人數目以2至4人為宜。實際上,世界各地的領導人選舉,多數都是兩位候選人。特區成立以後的特首選舉,也多為2至3位候選人。所以,特首普選的候選人數目,最好不要超過3人。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過程必然是一個縮小提名人數的篩選過程,不可能1000人報名,就讓1000人都去參加普選。候選人太多,不僅會令普選過程或選戰過程出現混亂,而且將使當選者最終得票率偏低,公信力及權威因而受影響。提名過程中的篩選,實際上是一種精選。正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所說,「我們祖先發明出『篩子』,那是一種智慧,不然,怎麼能從一大堆稻穀中挑選出優良品種,淘汰掉稗籽呢?所以,不能簡單否定篩子的功能」。
要成為候選人 就必須參與競爭
對候選人的數目加以限定,以便從眾多參選人中挑選出具有相當實力並具有勝選條件的候選人,這就必然大大增加成為候選人的競爭性。任何人要成為候選人,就必須參與競爭。泛民要求「度身訂做」一個制度確保自己的黨派「入閘」,於情於理都不合。
必須肯定,制訂特首候選人的提名辦法,需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做到公平公正,確保所有合資格參與競爭特首候選人的人士受到一視同仁的公平對待。要求保證某個黨派的人一定能成為候選人,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馬房論」並不等於「真普選」,「泛民不入閘,就非真普選」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馬房論」實際上就是要為不愛國愛港的人「入閘」設立一個「免檢通道」。這顯然牴觸了中央底線。可以這樣說,「馬房論」是落實普選的一大障礙。眾所周知,泛民掌握了是否給特首普選方案放行的關鍵少數票。如果泛民固守「馬房論」底線,不僅令其與中央之間的溝通難以進行,最終的結果只會令普選一拍兩散。這是香港市民都不願意見到的。
張曉明在中聯辦新春酒會致辭時,真誠歡迎各種形式的理性溝通,對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基礎上的任何方案都樂意商討。這實際上也是向泛民伸出了橄欖枝。本人還是希望泛民能夠放下「馬房論」,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憲制框架下尋求各方能夠接受的提名機制,給「人人有份選特首」的普選目標一條生路。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首先,《基本法》規定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任何人要成為候選人,必須得到提委會的多數支持。提名委員會是一個機構,須按「民主程序」提名,以體現機構的意旨。「民主程序」的含義,就是指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表決程序。「馬房論」離開「民主程序」的要求,一定要某個派別人士「入閘」,是將提名委員會變成「馬房」,不可能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其次,行政長官候選人人數不能太多,必須將人數限制在較小的範圍,任何人要想成為特首候選人就必須參與競爭。對於提名委員會應提名多少名特首候選人,香港社會已有一定的共識。2007年公眾諮詢的結果是,較多意見認為候選人數目以2至4人為宜。實際上,世界各地的領導人選舉,多數都是兩位候選人。特區成立以後的特首選舉,也多為2至3位候選人。所以,特首普選的候選人數目,最好不要超過3人。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過程必然是一個縮小提名人數的篩選過程,不可能1000人報名,就讓1000人都去參加普選。候選人太多,不僅會令普選過程或選戰過程出現混亂,而且將使當選者最終得票率偏低,公信力及權威因而受影響。提名過程中的篩選,實際上是一種精選。正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所說,「我們祖先發明出『篩子』,那是一種智慧,不然,怎麼能從一大堆稻穀中挑選出優良品種,淘汰掉稗籽呢?所以,不能簡單否定篩子的功能」。
要成為候選人 就必須參與競爭
對候選人的數目加以限定,以便從眾多參選人中挑選出具有相當實力並具有勝選條件的候選人,這就必然大大增加成為候選人的競爭性。任何人要成為候選人,就必須參與競爭。泛民要求「度身訂做」一個制度確保自己的黨派「入閘」,於情於理都不合。
必須肯定,制訂特首候選人的提名辦法,需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做到公平公正,確保所有合資格參與競爭特首候選人的人士受到一視同仁的公平對待。要求保證某個黨派的人一定能成為候選人,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馬房論」並不等於「真普選」,「泛民不入閘,就非真普選」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馬房論」實際上就是要為不愛國愛港的人「入閘」設立一個「免檢通道」。這顯然牴觸了中央底線。可以這樣說,「馬房論」是落實普選的一大障礙。眾所周知,泛民掌握了是否給特首普選方案放行的關鍵少數票。如果泛民固守「馬房論」底線,不僅令其與中央之間的溝通難以進行,最終的結果只會令普選一拍兩散。這是香港市民都不願意見到的。
張曉明在中聯辦新春酒會致辭時,真誠歡迎各種形式的理性溝通,對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基礎上的任何方案都樂意商討。這實際上也是向泛民伸出了橄欖枝。本人還是希望泛民能夠放下「馬房論」,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憲制框架下尋求各方能夠接受的提名機制,給「人人有份選特首」的普選目標一條生路。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