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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友外遊前夕 珠寶店員涉姦同事長青網文章

201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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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3月04日 06:35
2014年03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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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珠寶店營業代表涉於上月在表弟家中強姦女同事,翌日與女友到台灣旅行,返港時在機場被捕。他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提堂,他暫毋須答辯,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本月7日再訊。


控罪指出,報稱營業代表的被告陳敏峰(28歲),於今年2月22日在粉嶺塘坑村強姦一名女子,據悉21歲事主為被告的女同事。


辯方﹕事後雙方曾「攬攬惜惜」

控方透露,案發當晚被告邀約事主到被告表弟家中「飲嘢」,事主飲下含酒精飲料後感頭暈乏力,之後被兩度強姦,當時被告的表弟身在客廳。據悉,女事主被強姦時仍然清醒,但無力反抗。事主於同月26日報案,警方翌日在機場拘捕被告,被告反問「咩事啊」,其後於警誡下承認曾用武力迫使事主與他性交。


辯方指出,案發翌日被告與女朋友前往台灣旅行,他返港當日即被捕。辯方續稱,案發當晚被告曾截的士送女事主回家,其間大廈閉路電視拍下二人「攬攬惜惜」的畫面。


【案件編號:FLCC8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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