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內地舞獅隊應本港「夏國璋龍獅團」邀請,新春期間來港交流。10名「過江雄獅」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表演,突遭入境處人員拘捕,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其中7人昨同意改為承認未獲許可證在公眾地方舞獅,各罰款1000元。
涉案10人原被控違反逗留條件,控方昨撤回有關控罪,改控7名介乎20至24歲被告於本年2月4日未有許可證下舞獅;另3名年僅13至14歲原被告則未再被控。控方稱諮詢法律意見後更改控罪,獲辯方同意。辯方求情強調,各人應邀來港交流,末收任何報酬。
【案件編號:STCC425/13】
涉案10人原被控違反逗留條件,控方昨撤回有關控罪,改控7名介乎20至24歲被告於本年2月4日未有許可證下舞獅;另3名年僅13至14歲原被告則未再被控。控方稱諮詢法律意見後更改控罪,獲辯方同意。辯方求情強調,各人應邀來港交流,末收任何報酬。
【案件編號:STCC425/13】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