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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印花稅豁免收逾五萬申請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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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07日 12:00
2014年05月0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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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稅務局已發信給住宅物業購買人或承讓人的法律代表,告知加蓋買家印花稅的安排和申請豁免程序。截至4月25日,向稅務局提交有關聲明以獲取豁免的交易約51,000宗。

 

張炳良今日答覆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的書面質詢時說,稅務局已在網頁上載申請豁免買家印花稅和作出有關法定聲明的常見問題及程序。

 

他指出,條例訂明若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中的購買人或承讓人在交易中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有關文書無須繳付買家印花稅。

 

為有效執行此豁免安排,當局要求有關購買人或承讓人作出法定聲明,確認在交易中屬「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非代表其他人行事,才能獲得豁免。

 

張炳良表示,此舉旨在防止豁免被人濫用,目標合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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