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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教育局女高級學校發展主任得悉「包租婆」的外甥女,於中一派位獲派「中中」,隨即聯絡尚餘學額「英中」的校長,助女童轉校。她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昨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教育局長吳克儉表示遺憾,稱局方人員不宜助撰入學推薦信。
吳克儉稱遺憾:不宜撰入學推薦信
吳克儉出席理大中華廠商會樓命名禮後表示,家長若為小一或中一統一派位的子女轉校,而請求局方協助,局方會提供剩餘學位的學校資料,讓家長自行「叩門」,由校方決定是否取錄,正如本案。他續稱本案中,局方職員根本毋須撰寫推薦信,「不適當亦不適宜」,強調局方有時考慮學童受搬遷或其他情况影響,才會發出轉介信提供資料,但非推薦信。
被告袁慧妝(52歲)一方受審時表示,局方人員時有推薦學生予轄下學校。吳昨未正面回應是否有人「唔跟規矩」,但強調相信局方人員多能專業行事,遵從守則。他對案件感到難過,指被告暫時停職,將循紀律程序跟進。
被告暫停職 將循紀律程序跟進
裁判官早前裁定被告罪成後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強調報告內容極為正面,評價被告適合履行社會服務令。根據審訊證供,控方指被告於觀塘區學校發展組工作,專責督導區內一些資助學校。2011年7月5日,她收到租住居所的業主「求救」,指外甥女X被派入以中文教學為主的九龍塘學校(中學部)。被告遂通知由她督導的「英中」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包括致電校長介紹,用局方信紙傳真X的資料等。X的父母未向書院遞交文件,但X已獲書院接見面試,並獲取錄。
【案件編號:KCCC3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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