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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時香港的領養服務由社會福利署統籌,並與3間政府認可機構合作處理,包括保良局、母親的抉擇及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國際社會服務社服務總監張玉清透露,對比領養健全兒童,較少家庭願意領養殘障兒童,但近年已有愈來愈多家庭願意領養輕微至中度有特殊需要的兒童。
社署發言人指出,有意領養的本地及海外家庭須先參加2個訓練課程,然後社工會展開家庭調查,評估申請人是否適合。
71殘障童待領養
張玉清補充,若領養殘障兒童,社署會小心評估有意領養者的經濟能力、生理及情緒狀况,並了解各家庭成員是否準備好協助照顧殘障兒童。
社署亦會按《關於跨國領養的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原則,盡可能為兒童配對與其種族及文化相同的領養家庭。根據社署截至2013年12月的數字,署方正處理268宗領養申請,而等待領養的兒童則有110名,其中71名為殘障、14名有健康問題、10名來自較複雜的家庭背景(被遺棄或父母曾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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