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上周開始試用的國產「春風CF650-2」電單車,昨日出勤到灣仔港灣道調查一宗吊臂車撞行人天橋底交通意外時,外型較警隊現時所用的「寶馬R900RT」較小的春風CF650-2鐵馬停泊路邊期間,引來大批途人好奇駐足觀賞拍攝。
試用7周作評估
這是香港警隊首次引入國產電單車作鐵騎,上月開始供交通警員試用以測試,預計7星期,評估春風CF650-2是否適合警隊使用。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會不時測試不同款式車輛,以物色合適車輛在警隊使用,現階段並無確實計劃購入該款電單車。
春風CF650-2電單車是浙江春風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於2011年推出的產品,採用流線形車體設計,以配合中國人身形特點及駕駛習慣為設計重點,被公安部警用裝備採購中心列為指定用車。相對價值16.9萬元的警方最新型寶馬鐵騎,春風CF650-2只售6萬多元。後者氣缸容量雖較寶馬小,但速度較快(見表)。
昨晨10時許,一輛24噸吊臂車,由柴灣運送玻璃建築材料往灣仔地盤後,沿港灣道往海隧方向行駛至近杜老誌道之際,疑42歲施姓司機未有將吊臂放下,吊臂撞及上址接駁新鴻基中心的行人天橋底,橋底多塊雲石碎裂,墜落吊臂車,擊碎駕駛室尾部玻璃窗及散滿馬路,幸無人受傷,途人見狀報警。
昨執勤查吊臂撼天橋意外
一名交通警員駕駛春風CF650-2鐵馬到場調查,為司機做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司機通過測試,列作「交通意外無人受傷」案處理,吊臂車拖往扣留中心檢驗。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一般商用汽車財物損失保額約為100萬元,若吊臂車車主有購這類保險,只要證實事件屬意外便可申索。但若意外由疏忽引致,保險公司會要求有關者承擔部分賠償金額。
根據職業安全健康局的安全操作守則,吊機操作員在吊運後,須收摺吊臂,不得超過全車4.6米的高度限制。
根據法例,若未有收好吊臂引致交通意外,可被控不小心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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