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中保監昨在官方微博表示,保險公司投資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以及境外投資的帳面餘額,分別不可以超過上季末總資產30%、30%、25%和15%的監管比例,投資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則無監管比例限制。此前,中保監規定投資證券基金和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5%。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