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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碌爆卡選項 兩銀行無列明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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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17日 21:35
2014年02月17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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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提高對信用卡客戶的保障,銀行公會過去兩年實施31項改革措施,包括要求銀行應在信用卡申請表格上,提供拒絕「碌爆卡」的選項,即申請人不欲銀行接受超出信用限制的交易。本報向8間銀行查詢,6間銀行有按指引,但渣打、美國運通兩間則只是提醒客戶可以拒絕,沒有在申請表中提供選項。立法會議員認為該兩間銀行沒有跟足指引,對顧客保障不夠。


2011年起收緊規定

自08年雷曼爆煲導致金融海嘯後,歐美已着手改革銀行信用卡業務,香港銀行公會近年亦與英國及美國的信用卡改革措施看齊,自2011至13年分3階段,實施31項措施,收緊信用卡貸款業務,加強保障消費者及改善銀行壞帳。


渣打美國運通稱可致電拒絕

其中一項措施是要求發卡機構「應在信用卡申請表格及月結單上,讓客戶選擇拒絕接受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的超出信用限額信貸安排」。本報以新客戶身分向本港8間發卡銀行查詢,所有銀行均容許俗稱「碌爆卡」的超額簽帳,並且會預設客戶接受這安排,除非客戶拒絕(opt-out)。恒生、匯豐、中銀、東亞、花旗、星展共6間均有依足銀行公會指引,銀行職員均表示,在申請表上客戶可選擇剔「拒絕」一欄。不過,渣打與美國運通銀行職員均表示,客戶可致電拒絕,無提及有「拒絕」一欄的選項。


本報再向這兩間銀行正式查詢,美國運通稱已在信用卡申請表列明客戶可致電取消該服務;渣打亦表示「有關信息已列於信用卡申請表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渣打及美國運通沒有完全依足上述銀行公會的規定,對顧客保障不夠,「雖然話可以申請後拒絕,但申請信用卡,當然是提申請那一刻,客戶才最警覺,會睇清楚條款」。他認為這兩銀行應依足規定。


金管局﹕銀行普遍容許「碌爆」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香港的銀行普遍容許持卡人超額簽帳,方便客戶偶爾在不知道簽帳會超額時繼續交易,避免被商戶拒絕以該信用卡付款的尷尬情况。


香港信貸及收帳管理協會前主席黃志廣解釋,銀行容許客戶以信用卡超額交易,是為了方便客戶,但他提醒市民,銀行通常不會主動提醒客戶有過額交易,客戶有責任看清楚帳單,發現遺失信用卡亦應即時報警,亦要清楚自己的信用額及還款能力。


明報記者 蔡傳威 黃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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