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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光大證券烏龍盤事件的主角之一楊劍波將中證監告上公堂。去年8月,時任光證策略投資部總經理的楊,在被以內幕交易定罪罰款60萬元人民幣及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後,今年2月就有關判決入稟起訴中證監,他表示,在烏龍盤後採取的對冲解決手段已向當局匯報並獲得批准,不存在所謂內幕交易。有律師認為,勝訴機會不大。
被罰60萬人幣 禁入證券市場
內地《證券市場周刊》昨天以楊劍波狀告中證監為封面故事,從當事人角度講述烏龍盤事件全部過程。去年8月16日,光證在發生錯盤後採取沽空平倉措施,最終導致當日A股大插水。負責執行措施的即是楊劍波,他在報道中表示,對冲措施在執行前就已向上交所、上海證監局匯報,在交易過程中,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一直和他保持電話聯繫。
至8月30日,中證監認定光證此案採取的對冲(沽空)行為觸犯了內幕交易,對公司判罰5.2億元人民幣,對楊劍波等四人亦做出嚴厲處分(見表)。上述周刊引述楊的反駁稱,「哪有向監管者匯報後,監管者又在公司辦公室的情况下,在交易所那麼多電話溝通的情况下做出的交易是內幕交易的道理?」
上交所、中金所發言人昨日回覆本報時均表示,截至目前,沒有進一步可披露的消息;中證監發言人則表示,關注到相關報道,但此前證監會已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處理情况,做過詳細介紹。
金融律師﹕中證監處罰合理
據報道,楊劍波在今年2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證監撤銷(2013)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和(2013)20號《市場禁入決定書》。昨日,光大證券A股股價上漲0.35%。
不過,有熟悉內地金融律師認為,內幕交易的相對方是公眾而非監管部門,光證在進行對冲交易之前並沒有向公眾披露股價異動原因,中證監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並無問題。
被罰60萬人幣 禁入證券市場
內地《證券市場周刊》昨天以楊劍波狀告中證監為封面故事,從當事人角度講述烏龍盤事件全部過程。去年8月16日,光證在發生錯盤後採取沽空平倉措施,最終導致當日A股大插水。負責執行措施的即是楊劍波,他在報道中表示,對冲措施在執行前就已向上交所、上海證監局匯報,在交易過程中,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一直和他保持電話聯繫。
至8月30日,中證監認定光證此案採取的對冲(沽空)行為觸犯了內幕交易,對公司判罰5.2億元人民幣,對楊劍波等四人亦做出嚴厲處分(見表)。上述周刊引述楊的反駁稱,「哪有向監管者匯報後,監管者又在公司辦公室的情况下,在交易所那麼多電話溝通的情况下做出的交易是內幕交易的道理?」
上交所、中金所發言人昨日回覆本報時均表示,截至目前,沒有進一步可披露的消息;中證監發言人則表示,關注到相關報道,但此前證監會已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處理情况,做過詳細介紹。
金融律師﹕中證監處罰合理
據報道,楊劍波在今年2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證監撤銷(2013)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和(2013)20號《市場禁入決定書》。昨日,光大證券A股股價上漲0.35%。
不過,有熟悉內地金融律師認為,內幕交易的相對方是公眾而非監管部門,光證在進行對冲交易之前並沒有向公眾披露股價異動原因,中證監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並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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