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比利時兒童安樂死條件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1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15日 06:35
2014年02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詳情#
【明報專訊】不治之症

提出安樂死的兒童須為不治之症末期患者,可能在短期內死亡,同時遭受持續且無法忍受的痛苦,診斷結果須經主診醫生同意,並須徵詢外部專家意見

識別能力

精神科醫生或心理學家須面見病童,判定該童是否有「識別能力」,自知在做什麼,然後寫下書面證明

家長同意

主診醫生須和兒童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會面,通知他們諮詢結果,並確保他們同意孩子的要求

書面證明

經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兒童安樂死要求,須以書面方式交代

情感支援

若孩童和家人要求心理輔導,必須提供

兩種死法

有經驗比利時醫生稱,施行安樂死有兩種方法,一是患者喝下含鎮靜劑巴比妥鹽(barbiturate)糖漿,另一是注射藥物入靜脈,兩種方法都會讓患者在幾分鐘內死亡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