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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漢虐鯊罰12萬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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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14日 06:35
2014年02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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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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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澳洲一名男子去年開船連環撞向一條年幼大白鯊,再將其亂棒打死,被法庭判罰約12.5萬港元。


大白鯊在澳洲屬於受保護動物,政府明文禁止捕捉、飼養、買賣或傷害。新南威爾士省初級產業部對現年40歲的克拉克(Justin Clark)提出起訴,控告他於2012年1月在悉尼南面的薩塞克斯灣(Sussex Inlet)駕船將一條年幼大白鯊趕至淺水區,再衝撞牠數次,最後用繩綁起尾巴,將牠拖回碼頭,以金屬棒虐打至死。當局表示,大白鯊的主要傷勢由船的螺旋槳造成。


克拉克被罰款1.8103萬澳元(12.5萬港元),初級產業局官員崔頓(Glenn Tritton)表示,希望可以藉此殺雞儆猴。他說:「這宗判決等於向外界鄭重呼籲,政府絕不容忍瀕臨絕種的動物遭傷害,民眾必須遵守法規,不得疏忽大意。」


澳洲海域經常有鯊魚出沒,但鮮有主動攻擊人類,每年平均15宗攻擊事件中有1宗導致死亡。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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