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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出入境 外幣限5000美元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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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13日 06:35
2014年02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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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按《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限進出境人士持有的外幣或人民幣數目。根據規定,任何人經內地口岸通關時,不得帶同等值超過5000美元(約3.9萬港元)外幣現鈔出入境,否則須向內地的外匯管理局或指定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才可通行。若違規,海關可抽取所帶外幣的等值20%或以下罰款,甚至追究刑責。


據深圳海關資料,規定訂明旅客在首次出入境,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若然超出限額必須申領《攜帶證》,在同日第2次或以上出入境,則不得攜帶超過等值500美元(約3900港元)外幣現鈔過關。若在15天內第2次或以上出境,規定限額為等值1000美元(約7800港元)。旅客攜帶人民幣現鈔也有限制,上限為2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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