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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衰仔紙」係咪真係衰仔?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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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12日 06:35
2014年02月1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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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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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向某政府醫院院長請教公共醫療成本問題,她解釋:老齡人口增加,藥物成本上升等都是無可奈何,唯有接受的客觀事實。但最不值得的是,醫院現在是同時兼顧了部分老人院的功能,我們是在用昂貴的資源去提供一些可以較不用如此花費的服務。


常見的例子:長者突然出事入院,經診斷發覺有長期病患或是病患惡化,現實是兒女難以照顧,唯有去為父母申請綜援,再簽張「衰仔紙」,把父母轉嫁給政府。在等候老人宿舍時期,責任則落在醫院身上。


衰仔紙又名「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原來與醫療無關,而是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制度產生的事物。香港的綜援制度以家庭為單位,而且親屬如何構成一個家庭,不一定是視乎他們同住與否。在現行制度下,父母若申請綜援,資產審查需包括其子女,若因此令他們通過不了審查,子女可能會選擇簽署一份證明書,聲明他們沒有能力或不願意照顧及供養父母。如此,社會福利署就會撇除考慮子女,父母便可以進入受助的制度裏面。


父母長期病患 打工仔難照顧

近年社會不時會有報道說,有人濫用制度,即使自己有能力供養父母,還是把責任轉嫁至納稅人身上,或是責任可以承擔,但依然領取公帑支付的綜援。同時也有人認為:根本問題是制度不合情理不合時宜,我們對長者支援不足,強積金、退休金等更不能夠保障退休後的生活,尤其是對低下階層家庭,綜援變為唯一的出路,要簽衰仔紙去換取資助也是迫於無奈。


這個問題涉及太多社會因素和政策考慮,暫且不予評論。比較明顯的是,當長者患上疾病,很大機會是會需要某程度的恆常關顧,甚至簡單如煮飯、上洗手間,也不能自己處理。香港的現實是,子女就算不是「久病無孝子」,也多要為口奔馳。若果長者所患的疾病會引生痛楚或是特別的不便,例如要長期注射藥物或佩戴排泄物袋,就更加不可能只依靠子女照顧。


近年政府也看到問題,加上香港正在面對頗大幅度的老齡人口增加,怎麽做到老有所養,亦變得愈來愈重要。特首今年的施政報告,第一部分講經濟,第二部分講扶貧,第三部分就是講安老,而其中特別提到「居家安老」這個思路,盡量支援長者在本來的生活模式裏面解決需要,減小把問題轉移到既昂貴又陌生的環境那裏去。


心感無力 背上不孝罪名

要做好「居家安老」,需要很多制度的調整和配套。我有幸參與一個幫長者在家做運動的社會企業,也感覺到問題之大及社會之準備不足。待我整理一下微小的經驗,將來再在這裏討論。


我現在可以肯定的是,一個已經要早晚忙於工作及照顧自己兒女的香港人,當他的父母突然需要經常照顧,他充滿無力感的心情絕對不好過,為了讓父母獲得支援,不得已要簽「不供養父母證明書」,自己背上不孝的罪名。請大家別用太怪責的眼光去看,其實不真的是很「衰仔」。


李律仁 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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