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因有香港郵輪旅客不肯落船而延誤出發的約2000名內地郵輪旅客昨晨返港,5天4夜行程原包括海南三亞及越南下龍灣,但因延誤而取消三亞行程,每名旅客獲50元美元(約390港元)的船上消費額及600元人民幣的賠償。有內地旅客不滿之前港客拒絕下船,變相「綁架」了他們的行程。
延8小時取消遊三亞 較港客賠償多
上周四美麗華旅遊一個新春郵輪團未有如期於下龍灣停泊,一班港客因不滿船公司安排及賠償而鼓譟,留守歌詩達郵輪維多利亞號約14小時,令郵輪下一批內地旅客延誤8小時出發,三亞行程被腰斬,但在下龍灣有上岸遊覽及觀賞表演。受事件影響的內地旅客全經康輝旅行社報名,團費由4000至6000多元不等,賠償約相等於團費的五分之一,較之前港客的賠償多。
有內地旅客不滿港客的佔船行為。來自深圳、一家四口同行的王先生對部分行程取消感失望,他說:「香港這邊的法律應該很完善,他們(港客)可以下船後才訴諸法律,不應『綁架』我們的旅程。」他說支持港客「維權」,但認為方式可以改善。王又說,從船公司方面得知下龍灣因沉船,部分島嶼曾被封鎖,但他們到達時已解封,不過是否有航道被封仍說法不一,另亦有旅客表示沒聽聞下龍灣曾發生沉船事故。
批港客拒下船 行程被「綁架」
大部分內地旅客均表示滿意船公司安排,包括出發時已就行程延誤解釋、派人安撫和道歉,以及派發書面證明交代賠償事項。來自東莞的旅客李女士說,小孩團費為成人的七五折,但賠償仍是大小同價,因此很滿意,但600元人民幣須稍後回到報名的旅行社才可領取。
有份拒絕落船的港客郭小姐回應稱,不會比較兩次賠償金額的多少,但認為事件反映兩間旅行社及船公司前後兩次的服務待遇有分別,認為本港旅遊業應檢討事故應變。至於與港客一起佔船的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認為,船公司及旅行社能從佔船事件中學習,今次迅速解決問題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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