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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經營珠寶生意的內地女商人,去年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審批期間,她涉向入境處職員郵寄6000元支票,要求對方加快處理申請。商人昨就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受審,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解釋,支票原打算用作「太上老君廟」的香油錢,被告因一時不慎才會寄到入境處。
6000元支票抬頭一欄留空
控方指出,被告李麗京(34歲)為海麗香港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去年8月29日,被告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向入境處申請來港於海麗工作。負責處理該申請的入境事務主任鄧效輝供稱,被告於同年10月中及11月1日兩度致電查詢進度,在第2次致電時問他:「幾時要畀6000蚊?」鄧便告知她申請費只需160元,並且於申請獲批後才須繳付。
4天後,鄧收到被告來信,內附一張由被告簽署、抬頭一欄留空的6000元支票。被告於同月13日再次致電鄧查詢進度,鄧當時按廉署人員指示,要求她到入境處辦事處見面。
稱付「服務費」 促加快審批
會面於12月4日進行,過程被廉署人員秘密拍下。被告於會面中表示,由於生意需要,她希望入境處能加快審批申請,又稱涉案支票是她給鄧和其他入境處職員的「服務費」。被告於會面結束後被廉署人員拘捕。
辯稱原付香油錢 誤入信封
被告作供時稱,去年11月1日她未繳清電話費,故不可能於當日以手機致電鄧的辦公室。她又聲稱涉案的6000元支票以白紙包好,本打算用作「太上老君廟」的香油錢,以祈求成功申請來港。當她把寫給入境處的信件放入信封時,曾用該張包有支票的白紙來量度尺寸,又剛巧她的餃子剛煮好,當她離開辦公桌後便忘了取回白紙,令支票無意間寄到入境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4148/13】
6000元支票抬頭一欄留空
控方指出,被告李麗京(34歲)為海麗香港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去年8月29日,被告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向入境處申請來港於海麗工作。負責處理該申請的入境事務主任鄧效輝供稱,被告於同年10月中及11月1日兩度致電查詢進度,在第2次致電時問他:「幾時要畀6000蚊?」鄧便告知她申請費只需160元,並且於申請獲批後才須繳付。
4天後,鄧收到被告來信,內附一張由被告簽署、抬頭一欄留空的6000元支票。被告於同月13日再次致電鄧查詢進度,鄧當時按廉署人員指示,要求她到入境處辦事處見面。
稱付「服務費」 促加快審批
會面於12月4日進行,過程被廉署人員秘密拍下。被告於會面中表示,由於生意需要,她希望入境處能加快審批申請,又稱涉案支票是她給鄧和其他入境處職員的「服務費」。被告於會面結束後被廉署人員拘捕。
辯稱原付香油錢 誤入信封
被告作供時稱,去年11月1日她未繳清電話費,故不可能於當日以手機致電鄧的辦公室。她又聲稱涉案的6000元支票以白紙包好,本打算用作「太上老君廟」的香油錢,以祈求成功申請來港。當她把寫給入境處的信件放入信封時,曾用該張包有支票的白紙來量度尺寸,又剛巧她的餃子剛煮好,當她離開辦公桌後便忘了取回白紙,令支票無意間寄到入境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4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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