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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工指待遇被削 女青年會稱依足例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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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10日 21:35
2014年02月10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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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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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在本年施政報告中向資助社福機構增撥4.7億元。有前社福機構員工稱,機構以往以不同手段,圖削減員工待遇以累積儲備,其中包括要求員工一個月須有一周上班時間不超過18小時,以逃避勞工法對全職僱員的保障。工會促請政府清楚列明機構要如何使用增加的撥款,確保撥款能有效地用作招聘和挽留人才。


稱僱主避連續契約規定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雲華護理安老苑前員工花姐指出,從2009年開始,公司多要求她一個月內逾3個星期超時工作,但餘下一星期則只需上班15至16小時,令她不符合僱傭條例中「連續性契約」的規定(即4個星期工作均多於18小時),機構因而不用承擔她的福利如有薪年假、病假、法定假期等,令她感到無奈。


聖公會福利協會保羅長者之家前照顧員May姐於上年7月離職,她不獲發政府因應通脹而作出公務員薪酬上調3.92%的福利,以及追溯期內4至7月的追補增薪。不過,該機構指協會政策述明,員工離職後若協會有任何薪酬及福利調整時,不適用於已離職員工,強調並無欠薪。她又引述勞工處稱,該機構並無違法。


工會促監管社福撥款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秘書鄭清發稱,由於社福機構有財政自主的能力,可自行決定如何使用撥款,故令剝削員工行為愈來愈多。他認為,政府應進一步監管社福的撥款,做到專款專用。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發言人回應指出,他們一直按勞工處《僱傭條例》所訂明,給予不同職級、類別,包括「兼職」員工應有的權益及福利,如員工對其工作內容、權益或福利有任何疑問,可隨時與人力資源部或其上司查詢。本報曾致電聖公會,該會職員稱負責同事於周日休假,故未能處理記者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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