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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法律改革委員會今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林峰教授為法改會成員,任期三年,2月1日生效。
林峰是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署理院長,研究興趣包括公法(憲法及行政法)、環境法、比較勞動法和知識產權法。
法律改革委員會今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林峰教授為法改會成員,任期三年,2月1日生效。
林峰是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署理院長,研究興趣包括公法(憲法及行政法)、環境法、比較勞動法和知識產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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