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就一些政策範疇,撥款成立基金,目的以投資回報支持政策事項年度開支,由基金成員自行管理,減少年度撥款的繁文縟節,基金按可預估經費規劃工作,用意甚佳;不過,基金投資需有足夠回報,整體設計和運作才可達至政策目標,但是綜觀這些基金,大多回報欠佳甚至虧蝕,能否持續成疑。政府對基金投資放任自流是否恰當,值得斟酌,我們認為政府有必要適度介入基金投資部署,以發揮公帑的最大效用。
政府670億元成立基金
大多回報入不敷支
2008年起,政府設立或注資的16個基金,除了兩個尚未成立,其他14個基金中有11個的投資回報不足以支付相關工作開支,即是要動用本金,若情况持續下去,則一些基金將坐吃山空,屆時為了支持有關政策持續下去,政府只有增加注資。目前,政府這類基金涉及總款額約670億元,數額不菲,情况若未能改善,不但招致公帑損失,也可能影響相關政策的開展。
目前,基金獲撥款或注資之後,政府並無劃一投資指引,基金各自為政,一些組成投資管理委員會管理,交由投資經理負責執行等,雖云投資策略以穩定回報為先,亦會分散投資以平衡風險等,但是實踐下來,已經成立的14個基金,只有3個回報較佳,其他都不理想。其中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截至2011年3月31日,投資總市值超過20億元,因為投資策略轉變,2012年同期總市值跌至約14.5億元,2013年回升至約15.8億元,總體投資回報仍然是負數。檢視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市值的波動,與不同年度減持或增持盈富基金和外地股份證券有關,相對於不少基金的所謂投資項目主要是銀行定期存款,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已經較為進取和靈活,但是在風雲變幻的投資市場,業績仍然見紅。
政府這類基金,實際上是財政儲備一部分,由不同人士管理,客觀上等同凍結了這大筆錢,現在政府對這670億元,基本上不理會其回報率,作為負責任的政府,這種情况不宜繼續下去,應該設法改善。政府可有兩個選擇﹕
首先,綜觀已經成立的基金,投資策略都以穩當為先,例如主要是定期存款,以近年全球的低息環境,回報肯定有限,至於加入證券等投資,則要隨時因應市場變化而調整,所以,在基金謀取穩定回報的前提下,政府可以採取劃一投資指引的方式,協助基金人士制訂投資策略,以確保有較穩定回報,也可以避免出現投資失誤而大額虧蝕。
另外,檢視投資回報較佳的基金,粵劇發展基金因為體積較細(2013/14年度約7500萬元),出售證券賺得300萬元,回報就達5.6%,至於其他回報率較高的較大型基金,投資都與外匯基金存款有關。例如在2013/14年,研究基金(約259億元),回報率5.6%;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約69億元),回報率4.1%;關愛基金(約62億元),回報率2.9%。外匯基金投資回報率,在金融市場經常被批評偏低,但是以它過去5年平均回報率3.5%(2013年是2.7%)來看,仍然高過大部分基金,所以,政府這類基金,透過外匯基金投資是理想選擇。
現在一些政府基金本金不多,例如長者學苑發展基金只有約1600萬元,市區更新信託基金約4.9億元,而投資成本高(支付基金經理收費等),投資回報大打折扣。有學者建議,把這些基金組合起來放入金管局的外匯基金投資,每年拿取平均約5%回報,以外匯基金長期以來的業績,這個回報率應該有把握。這樣的話,由公帑成立的基金就有穩定回報,各個基金毋須分別投資,可以節省不少投資成本。這個意見,值得政府考慮。
交由外匯基金投資
每年平均拿回報3.5%
除了投資回報以外,政府這類基金還有一種情况值得注意。由於基金開支毋須立法會批准,相關工作成效難以監察,為了確定公帑用得其所和相關政策見成效,這類基金不應該完全脫離立法會監管,政府宜在基金與立法會之間,建立一定連繫機制,例如基金每年向立法會提交工作和財務報告,讓公衆透過立法會,知道龐大的公共資源是在發揮物有所值、而且是可持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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