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袁國強今日在本報撰文,反駁泛民提出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的理據,他拋出普通法的「明示規定則排除其他」(Expressio unius)詮釋原則,指基本法條文講明提委會負責提名候選人,就不能解說其他人也有權提名,就如基本法講明政府是行政機關,不能辯說立法會也有行政權。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袁的法律解說「輸打贏要」,有違法治精神。
袁國強在文中指出,《基本法》第45條只明確指出特首候選人要由提委會提名,強調其他人或機構「不可能同時享有提名權」。他指出,即使《基本法》沒有講明否定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但按普通法「明示規定則排除其他」(Expressio unius)的詮釋原則,若法律文件只明確列舉某特定人士、機構或情况,即代表同時排除其他人士、機構或情况。
袁指出﹕「《基本法》雖然沒有明確指立法會不能行使行政職權,難道可辯說立法會有權取代政府行使行政職權嗎?答案顯然不是。」
張達明:輸打贏要違法治精神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袁國強若搬出普通法原則,限制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做法是「輸打贏要」,「若你只當法律是一個工具、是一個幌子,那不是法治精神」。
張達明指出,《基本法》158條有關人大釋法的條文列明,若本港法院審理案件時需要釋法,應由終審法院提請人大釋法,惟1999年居港權爭議就是由特首提請釋法,「看勻整本《基本法》也沒有說可由特首提請釋法,袁國強今天的說法是否要推翻99年特首提請釋法(的做法)?」
張達明又說,「明示規定則排除其他」僅普通法詮釋其中一項原則,並非絕對性,加上人大對《基本法》有解釋權,單以普通法原則解釋並不適合。
袁國強昨日又點名批評公民黨及香港2020早前提出的政改「解『毒』文件」混淆了「提名權」和「提名程序」,強調若某人獲得一定數目的選民支持,「提名委員會便無法拒絕提名,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會變得有等於無」。
梁家傑﹕三軌方案無否定提委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反駁,指真普聯提出的三軌方案沒有否定提委會,即使公民提名亦要經提委會確認,並沒有取代提委會。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說,特首雖有權任命大法官時,亦是會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任,「那是否又有削弱特首任命權?當然不是啦﹗」
袁國強在文中指出,《基本法》第45條只明確指出特首候選人要由提委會提名,強調其他人或機構「不可能同時享有提名權」。他指出,即使《基本法》沒有講明否定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但按普通法「明示規定則排除其他」(Expressio unius)的詮釋原則,若法律文件只明確列舉某特定人士、機構或情况,即代表同時排除其他人士、機構或情况。
袁指出﹕「《基本法》雖然沒有明確指立法會不能行使行政職權,難道可辯說立法會有權取代政府行使行政職權嗎?答案顯然不是。」
張達明:輸打贏要違法治精神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袁國強若搬出普通法原則,限制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做法是「輸打贏要」,「若你只當法律是一個工具、是一個幌子,那不是法治精神」。
張達明指出,《基本法》158條有關人大釋法的條文列明,若本港法院審理案件時需要釋法,應由終審法院提請人大釋法,惟1999年居港權爭議就是由特首提請釋法,「看勻整本《基本法》也沒有說可由特首提請釋法,袁國強今天的說法是否要推翻99年特首提請釋法(的做法)?」
張達明又說,「明示規定則排除其他」僅普通法詮釋其中一項原則,並非絕對性,加上人大對《基本法》有解釋權,單以普通法原則解釋並不適合。
袁國強昨日又點名批評公民黨及香港2020早前提出的政改「解『毒』文件」混淆了「提名權」和「提名程序」,強調若某人獲得一定數目的選民支持,「提名委員會便無法拒絕提名,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會變得有等於無」。
梁家傑﹕三軌方案無否定提委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反駁,指真普聯提出的三軌方案沒有否定提委會,即使公民提名亦要經提委會確認,並沒有取代提委會。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說,特首雖有權任命大法官時,亦是會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任,「那是否又有削弱特首任命權?當然不是啦﹗」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