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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熙:拒吹波因警阻見律師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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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15日 21:35
2014年01月15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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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立法局議員張人龍之子、金銀業貿易場理事長張德熙,去年9月被指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作酒精分析,案件昨續審。辯方表示,案發後警方一直拒絕讓張會見律師,才令張對接受俗稱「吹大機」的呼氣測試感猶疑。負責為張測試的警長則供稱,不知道讓疑犯在測試前會見律師是否重要。


認超速橫過雙白線

被告張德熙(61歲)昨否認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作酒精分析的罪名,但他承認橫過連續雙白線及超速駕駛兩項控罪。


根據控方案情,去年9月21日凌晨約1時,張駕駛私家車於黃泥涌峽道行駛時越過連續雙白線,其後更被警方偵測到超速26公里。


負責為被告張德熙「吹大機」的警長供稱,被告案發後以書面方式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樣本,他當時已向被告解釋不提供酒精呼氣樣本的刑罰,等同醉酒駕駛的第三級別。被告在會見代表他的大律師周凱靈後,「轉軚」稱願意「吹大機」,惟警長以違反工作程序為由拒絕。


【案件編號:ESCC35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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