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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亦妮戲院偷拍《夜蒲3》疑犯法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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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11日 22:35
2014年01月11日 22: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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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許亦妮在電影《喜愛夜蒲3》擔正女主角,數度入戲院捧場,未知她是否過於興奮,竟用手機拍攝戲院內的電影畫面,並上載到微博分享,完全忘記戲院內是嚴禁攝錄。網民提醒許亦妮有觸犯版權條例的危險,她即時刪掉照片,還請求大家原諒。


許亦妮積極宣傳《喜愛夜蒲3》,她多次入場欣賞。昨日凌晨3時,她在微博上載3張照片,分別是前晚9時55分的戲票,另外兩張照片是戲院內的畫面,其中一幕是她與陳柏宇的對話戲分。許亦妮寫道:「昨晚又去看《夜蒲3》,竟然和雨僑同場,散場才知道。好,今晚再去看,爭取同場機會,耶!」表現相當興奮,她似乎忘記了任達華以海關關員造型指着鏡頭說「仲偷拍?」這一幕。


上載微博 急刪照片

網民提醒許亦妮可能犯法,許亦妮其後刪掉照片。余文樂試過此情况,亦急急刪去。許亦妮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好驚呀!我知道戲院是不能錄影,但不知道影相都不可以,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拍照,對不起,我以後都唔敢,請大家原諒我細路女唔識世界。」


在戲院內以手機拍照是否違法,目前仍是灰色地帶。根據《防止盜用版權條例》,任何人在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辯解之下,在公眾娛樂場所管有攝錄器材,即屬犯罪,首次犯法可被罰款5000元,再犯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手機是否屬於攝錄器材,仍未有高等法院案例,惟2009年和2011年各有一宗被告人於戲院以手機錄影而在裁判法院被判罪成。


文: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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