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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可強﹕香港政黨與政制發展的方向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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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7日 06:35
2013年12月1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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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最近訪港,揭開了香港政改諮詢的序幕。報章引述隨同來港的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的說話:「香港仍未適合實行政黨政治……就算香港實行兩黨制,亦會有很多爭拗,若行多黨制則更加複雜。」


《明報》12月2日和9日發表的「特首普選與有效管治」系列座談會之四的討論,探討了政黨政治在香港的運作和發展可能性;跟着在12月16日發表了該系列座談會之五的紀要,參加者討論了不同形式的選舉制度,如何會影響未來立法會的組成。


「政黨政治」這個名詞在政治學而言,只是泛指政黨在不同國家的政治發展中的類型、功能和運作等範疇,特別是在建立和鞏固民主制度方面的作用和表現。香港早已有相當程度的政黨政治,現時大家議論的焦點,是應否及怎樣令本地政黨可以發揮其參與管治或執政的功能。


2017年特首普選及以後的立法會全面普選的實現,必然會促進政黨的進一步發展,以及擴大其在政制中的功能與影響。因此,問題不應是香港是否適合實行政黨政治,而應該是:香港的政制應有怎樣的新設計,才能有利政黨的健康發展,以發揮它們在促進和保障有效管治,及建立和鞏固優質民主制度的作用?


香港政黨應有的新功能

按照政治學者耿德和戴蒙(Richard Gunther & Larry Diamond)的分析,政黨有7種功能,其中的前5種是:推舉候選人參加選舉(candidate nomination)、選舉動員(electoral mobilization)、建構議題(issue structuring)、代表部分社會(societal representation)及匯集利益(interest aggregation)。香港現時各個政黨在不同程度上都實現了這5種功能。第6種功能是組織和維繫政府(forming and sustaining governments),第7種是社會統整(social integration)——這兩者將是香港社會和政黨要面對的新課題。


香港雙普選如果不是導致政黨能夠參與管治或組織政府,又有什麼實質意義呢? 2017年特首普選的候選人,即使沒有政黨背景,在面對幾百萬選民時,如果各自沒有一些政黨的支持,又如何能夠進行選舉動員、建構議題和匯集利益?成功當選後的新特首在組織新一屆政府時,又怎能不延攬一些支持他的政黨的成員進入管治班子和諮詢架構?沒有部分政黨支持的權力基礎,他又如何能夠在立法會有足夠票數去有效施政?

如果有了特首普選後,政黨仍然沒有參與管治的前景和機會,只可以繼續被迫做保皇派或反對派,它們會甘心嗎?政府施政困難的現狀能夠得到改善嗎?找一兩個過去有某政黨聯繫或背景的人加入問責團隊,不能算是政黨參與管治,對政治生態的改善作用也不大。政黨沒有機會在其位,謀其政,又怎可吸引和培育出有特首和問責官員質素的政治人才呢?


當然,世界各地的政黨在建構議題、代表部分社會及匯集利益的3種功能方面的表現已大不如前。由於公民社會的壯大、資訊網絡的急速發展、個人主義和小眾意識形態的興起等等因素,政黨的可信賴度、社會網絡基礎,以至權威性等都不斷下降。但政治學者根據對世界各地的研究,都基本上同意,政黨在維護和鞏固民主制度方面的主要角色仍不可代替,雖然一些發展中國家或有宗教種族矛盾的國家,有時會在民主化過程中出現民主的倒退,但香港在法治、廉潔、自由、經濟發展、教育水平等方面都比較先進,政黨雖面對同樣的時代挑戰,如果有參與管治的前景和機會,仍有相當大的成長發展空間。


3個關鍵因素

在研究將來怎樣改革立法會結構和選舉制度的時候,一定要有如何能促進有效管治、建設優質民主的前提和目標,其中需要慎重考慮的3個關鍵因素如下:

•適度的多黨制

香港現時是多黨制,其中大多數政黨的目標和策略是面向廣泛的選民,所以是「捕捉全體」類型(Catch-all type)的政黨;另有兩個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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