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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批林鄭:掟你汽油彈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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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0日 06:35
2013年12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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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昨日嚴辭批評政改是「假諮詢」,又指摘政改三人組3名官員是「共產黨的奴才」,直指3人要「落地獄」,又兩度說香港需要「搞革命」,「唔係掟你雞蛋,就嚟掟你汽油彈呀,我話畀你聽林鄭月娥!」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會後回應,指若黃毓民稍後還會有進一步言論,令他們覺得人身安全受威脅,會採取適當行動。黃毓民在立法會享特權法保護,難以向他法律追究。


林鄭:倘覺受威脅會行動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及第4條,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及其委員會席上享特權及豁免權,其言論不得在任何法院或立法會外的任何地方受到質疑,以及提出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難評論是否構成威脅,認為議員要對自己言行負責任。


香港六七暴動期間,左派曾擲汽油彈,故「汽油彈」一詞敏感。


議員立會發言受保護難追究

對於黃毓民的言論有否恐嚇成分?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要構成「刑事恐嚇」罪,除了要看言論字眼,也要看環境會否有證據顯示發表言論的人,有否意圖去執行他所說的話。若明知他「得個講字」、「發噏風」就不會構成有關罪行。他解釋,正如有些人只是以4字粗口作為口頭禪,沒證據顯示他有意圖執行,不會構成「刑事恐嚇」。


學者:無證據會執行不構成恐嚇

黃毓民昨在會上,直指主責政改諮詢的林鄭月娥、律政司長袁國強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是共產黨「奴才的奴才」,「做得政治任務就準備落地獄,我話畀你聽!」他又說,香港除了「搞革命」外沒有「第二條路」,「唔係掟你雞蛋,就嚟掟你汽油彈呀,我話畀你聽林鄭月娥!」

委員會主席譚耀宗隨即叫停,指黃若再作恐嚇性言詞,將不獲發言機會。黃隨即轉而着市民要睜大眼晴,不能因泛民可入閘就「屎都食」。


林鄭月娥在會議後回應事件,表示完全不認同黃毓民用詞,相信廣大市民亦不能接受,若黃稍後還有進一步言論令他們覺得人身安全受威脅,會採取適當行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說,香港是法治地方,有渠道發表意見,不應付諸暴力,否則對社會有不良影響。工聯會王國興對黃毓民言論感訝異,希望對方收回言論並道歉。工聯會黃國健亦指,「若有人模仿就死火」,香港文明不會用暴力。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說,不認同黃毓民的言論,並重申早已說過,跟黃「不是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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