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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代偉人曼德拉昨因病辭世,享年95歲。曼德拉一生奮鬥,成功帶領南非結束白人實施的種族隔離政策,自然值得世人稱許,不過,南非過去20年,雖因結束種族岐視而不再受國際經濟制裁,但該國經濟卻未見起飛,且治安差劣,樓價也長期低迷。
回看香港,就算在1997年前英治後期,白人管治的優越地位也早已褪色,回歸以後,更是港人當家作主,雖也有說政治上會受到「阿爺」的影響,但在2003年經濟最低迷時,卻得到自由行等政策的幫助,經濟早已復蘇,樓價更在近年破頂;再者,說起治安和法治仍是一等一,能不值得港人珍惜?
香港的高樓價和高租金,有說是貧富懸殊的根源和社會不公平的表現,簡言之,有關批評指窮人難買樓,卻要交貴租,形成「有樓」與「冇樓」兩大族群,而這亦成為特區政府要解決的最大難題之一,因此梁振英政府才要積極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並同時推出加辣招遏抑樓價,早前更推出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惹來社會頗大爭議。
業主非萬能 難隨便加租
有關諮詢本周才剛剛結束,所收到的公眾意見,包括有提出要求政府重新制訂租金管制,希望令到業主不可以任意加租,也讓沒有公屋住的低收入市民,可紓緩面對加租之苦。
事實上,業主是否真的可以任意加租,「魚肉」沒有自置物業的小市民?筆者認為,業主是否能加租,也要看市民的承租能力,因如某地區或某樓盤的租金過高,租客也有搬往其他地區或物業的權利,而業主能夠加租,很多時也要經濟和人工有增長,租客的承租能力才能水漲船高,而近年香港住宅的租金回報率不斷走低,由2003年時樓市最低潮時超過6厘,逐年下跌至現在的不足3厘,連通脹也抵消不了(圖1),便反映租金升幅其實是落後於樓價升幅,業主並非話加多少租便可以加少!
租金管制 弊多於利
說到租金管制,經濟學家多會指出弊多於利,大教授張五常便曾撰文作出評論,十分精彩﹕
「在有租金管制下,法例通常不容許業主在租約期滿時要求住客遷出。這是因為業主一旦拿回空置的住所,找新租客要收多高的租金法例無從管制。一間住所的市場月租值500,政府管制只准收200,只要住所是空置的,法例無能為力:業主可以月租200租出,但要求新租客以數萬元購買一文不值的舊椅一張,你情我願,政府管不着。
香港在二戰後初期的租管,空置的住所,新租客要交鞋金,繼而要交建築費,都是很有想像力的安排。鞋金者,是業主不言自明地說,我找租客找了那麼久,在街上走呀走的,鞋子破了,你要租我的住所,管制租金之上給我買鞋錢吧。二戰後幾年,市值租金與管制租金的差額愈來愈大,鞋金比真金造的鞋還要高,業主於是發明了『建築費』。你要租我的房子嗎?租管說月租200,我同意,但你要補貼房子的建築費3萬。
還是洋人來得老實一點。二戰後紐約有租管,空置的住所租出去,業主要收鑰匙金(keymoney):政府規定月租20,那可以,但你要給我3000大元買住所的鑰匙,否則不租。
租管惹來的麻煩一大籮,其中最頭痛是重建的問題。要重建樓宇,租客一定要遷出,但如果業主收回空置的樓宇,再租出去,新租金如何,租管管不着——租金之外可以有鞋金鑰匙金之類,要不然租客會樂意地向業主高價購買破椅一張。樓宇重建一般對社會有利,但在租管下租客有權不遷出,怎麼辦?
香港二戰前的租管,政府為了不妨礙有利社會的樓宇重建而想出一個蠢辦法:在租管下,業主不能強迫租客遷出,但重建是例外。
推行該租管後不到3年,市場租金比管制租金高出一倍多,業主紛紛以重建為理由來趕走租客;法例規定要真的重建才可以那樣做,於是樓宇紛紛拆卸,導致數以千計的市民露宿街頭。」
租金高企時買樓 隨時摸頂
簡單而言,租管只會扭曲市場,業主一是不願租出單位,另一則是不斷走法律罅,租客最終不是租不到樓,便是要另外付出「費用」,最終還是要支付「市值租金」,至於一些單位租客可藉租管賴死不走,業主便也懶得去維修物業,令物業變得破破舊舊。
筆者觀察樓市多年,發覺有一有趣現象,就是不少人在租金低企時,覺得租樓輕鬆,提不起買樓興趣,經過多年後,樓市變得熾熱,租金亦高企,這時才覺得租樓辛苦,才咬實牙根去買樓,才說「長痛(長期交租)不如短痛(一次過付出大筆首期去上車)」,殊不知這時樓價也高企,更可能變成摸頂入市。
供樓負擔低 就是入市好時機
筆者就覺得應反其道而行,覺得租樓輕鬆時,固然是因租金低,但這時其實樓價也低,正正是放棄「舒適」去買樓的最好時機。事實上,在2003年時,香港的樓價和租金都在最低潮,其時供樓負擔(家庭收入佔每月供樓金額的比例)也低(圖2),便是正正摸底入市買樓的最好時機。
明報記者 陸振球
回看香港,就算在1997年前英治後期,白人管治的優越地位也早已褪色,回歸以後,更是港人當家作主,雖也有說政治上會受到「阿爺」的影響,但在2003年經濟最低迷時,卻得到自由行等政策的幫助,經濟早已復蘇,樓價更在近年破頂;再者,說起治安和法治仍是一等一,能不值得港人珍惜?
香港的高樓價和高租金,有說是貧富懸殊的根源和社會不公平的表現,簡言之,有關批評指窮人難買樓,卻要交貴租,形成「有樓」與「冇樓」兩大族群,而這亦成為特區政府要解決的最大難題之一,因此梁振英政府才要積極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並同時推出加辣招遏抑樓價,早前更推出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惹來社會頗大爭議。
業主非萬能 難隨便加租
有關諮詢本周才剛剛結束,所收到的公眾意見,包括有提出要求政府重新制訂租金管制,希望令到業主不可以任意加租,也讓沒有公屋住的低收入市民,可紓緩面對加租之苦。
事實上,業主是否真的可以任意加租,「魚肉」沒有自置物業的小市民?筆者認為,業主是否能加租,也要看市民的承租能力,因如某地區或某樓盤的租金過高,租客也有搬往其他地區或物業的權利,而業主能夠加租,很多時也要經濟和人工有增長,租客的承租能力才能水漲船高,而近年香港住宅的租金回報率不斷走低,由2003年時樓市最低潮時超過6厘,逐年下跌至現在的不足3厘,連通脹也抵消不了(圖1),便反映租金升幅其實是落後於樓價升幅,業主並非話加多少租便可以加少!
租金管制 弊多於利
說到租金管制,經濟學家多會指出弊多於利,大教授張五常便曾撰文作出評論,十分精彩﹕
「在有租金管制下,法例通常不容許業主在租約期滿時要求住客遷出。這是因為業主一旦拿回空置的住所,找新租客要收多高的租金法例無從管制。一間住所的市場月租值500,政府管制只准收200,只要住所是空置的,法例無能為力:業主可以月租200租出,但要求新租客以數萬元購買一文不值的舊椅一張,你情我願,政府管不着。
香港在二戰後初期的租管,空置的住所,新租客要交鞋金,繼而要交建築費,都是很有想像力的安排。鞋金者,是業主不言自明地說,我找租客找了那麼久,在街上走呀走的,鞋子破了,你要租我的住所,管制租金之上給我買鞋錢吧。二戰後幾年,市值租金與管制租金的差額愈來愈大,鞋金比真金造的鞋還要高,業主於是發明了『建築費』。你要租我的房子嗎?租管說月租200,我同意,但你要補貼房子的建築費3萬。
還是洋人來得老實一點。二戰後紐約有租管,空置的住所租出去,業主要收鑰匙金(keymoney):政府規定月租20,那可以,但你要給我3000大元買住所的鑰匙,否則不租。
租管惹來的麻煩一大籮,其中最頭痛是重建的問題。要重建樓宇,租客一定要遷出,但如果業主收回空置的樓宇,再租出去,新租金如何,租管管不着——租金之外可以有鞋金鑰匙金之類,要不然租客會樂意地向業主高價購買破椅一張。樓宇重建一般對社會有利,但在租管下租客有權不遷出,怎麼辦?
香港二戰前的租管,政府為了不妨礙有利社會的樓宇重建而想出一個蠢辦法:在租管下,業主不能強迫租客遷出,但重建是例外。
推行該租管後不到3年,市場租金比管制租金高出一倍多,業主紛紛以重建為理由來趕走租客;法例規定要真的重建才可以那樣做,於是樓宇紛紛拆卸,導致數以千計的市民露宿街頭。」
租金高企時買樓 隨時摸頂
簡單而言,租管只會扭曲市場,業主一是不願租出單位,另一則是不斷走法律罅,租客最終不是租不到樓,便是要另外付出「費用」,最終還是要支付「市值租金」,至於一些單位租客可藉租管賴死不走,業主便也懶得去維修物業,令物業變得破破舊舊。
筆者觀察樓市多年,發覺有一有趣現象,就是不少人在租金低企時,覺得租樓輕鬆,提不起買樓興趣,經過多年後,樓市變得熾熱,租金亦高企,這時才覺得租樓辛苦,才咬實牙根去買樓,才說「長痛(長期交租)不如短痛(一次過付出大筆首期去上車)」,殊不知這時樓價也高企,更可能變成摸頂入市。
供樓負擔低 就是入市好時機
筆者就覺得應反其道而行,覺得租樓輕鬆時,固然是因租金低,但這時其實樓價也低,正正是放棄「舒適」去買樓的最好時機。事實上,在2003年時,香港的樓價和租金都在最低潮,其時供樓負擔(家庭收入佔每月供樓金額的比例)也低(圖2),便是正正摸底入市買樓的最好時機。
明報記者 陸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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