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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介入「收編」廣場舞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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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30日 06:35
2013年11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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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採訪前,筆者本以為「廣場舞」是由下而上的產物,但採訪中發現,有東莞的廣場舞愛好者曾被官方邀請加入指定的廣場舞活動。因此,很難證實廣場舞究竟是先由政府組織,還是先由民眾自發,而可以肯定的是,在內地所有大城市的、或規模較大的廣場舞基本上都有政府介入的影子。


內地政府害怕社會上所有「有組織」的活動,更別提這動輒1億人的大媽廣場舞。在東莞南城中心規模較大的廣場舞參與者就證實,隊伍最初是自發組成的,但這幾年被區委「收編」,每晚8點左右有專人在此放音樂,但過程中參與者全部免費。


辦比賽規定舞蹈動作

據內地傳媒工作者透露,廣東湛江、四川成都、北京等多個地方的廣場舞也都由居委會或老年人協會組織,並定期舉辦相關比賽。來自中文大學的研究者王芊霓對深圳廣場舞的調查中也證實了這一點,當地更由政府部門出面規定廣場舞的動作,比賽時要做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另外,也有地方出現由保健品生產商組織的廣場舞活動,雖然免費但參與者要定期購買指定的保健品。


據了解,在河南、東莞的部分小城鎮以及北京的一些住宅區內的廣場舞,目前還是由居民自發組織的,每人每月需要交給「舞頭兒」10元到20元人民幣不等的電費和音響維修費,從而成為居民晚飯後社交、鍛煉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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