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台北55歲詹姓婦人認為丈夫與公司羅姓女同事有婚外情,到其公司破口大駡羅「不要臉」「賤人」,被檢方以妨害名譽罪嫌起訴。但士林法院女法官認為,「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詹婦是「情感表述」自己的婚姻受到侵犯,法律沒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法官判詹無罪,羅稱必定上訴。(自由時報)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