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如今醫學昌明,很多嚴重疾病已有治療方法,但高昂的醫療費用仍是求醫的障礙。因此,市民退休前應盡量為自己準備可靠的危疾保險。在保障範圍方面,受保的疾病數目多寡固然要留意,索償次數也很重要。大部分危疾保單索償一次即失效,舊病初癒的同時也伴隨着新的危疾保障缺口。因而,建議投保人選擇可多次索償的危疾保險計劃,或於基本計劃之外購買多重附加保障。
首先須釐清的是,投保了多次索償的危疾保單,不代表當事人索償完全不受限制。這類危疾保單一般將受保疾病劃分為4、5個組別,投保人罹患不同組別的疾病,才有多次索償的資格,整個保單以索償2至5次為上限。也就是說,除了一些針對癌症設多次索償的保單外,當事人不幸患上同組別內疾病,通常僅可索償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英國保誠推出的「危疾終身加倍保」不受限於次數,該計劃雖亦將105項受保疾病分為5組,卻僅規定其中4組的每組最高賠償額為投保額之100%,癌症組別最高賠償額則為投保額的3倍。英國保誠市場拓展部產品管理高級總監黃麗珍指出,在極端情况下,「危疾終身加倍保」投保人可取得的最高基本賠償額為投保額的7倍。
兩次索償間設「等候期」 一般為1年
投保多次索償的危疾保單,還須留意「生存期」、「等候期」的概念。「生存期」是指受保人於第二次或其後索償時,確診患病後須存活超過規定的時日;「等候期」則指兩次索償之間需要間隔一段時間。以「危疾終身加倍保」(表1)為例,「生存期」為30日,不同組別疾病之間的「等候期」一般為1年,惟兩次「癌症」之間或是「癌症」索償後患「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疾病」的「等後期」為5年。其中「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疾病」指慢性肺病、肝炎及肝硬化、復發性慢性胰臟炎、腎衰竭等19項疾病。不過,須指出的是,「危疾終身加倍保」規定,早期危疾之間及早期危疾與危疾之間皆不設「等候期」。
可多次索償 保費多17%
至於保費,多次索償增加了保險公司賠償的機會,收費自然相對較貴。黃麗珍稱,假設投保人為40歲非吸煙男性,投保額為5萬美元,選20年供款期,投保多次索償的「危疾終身加倍保」年保費為1944美元,相若保障範圍的單次索償計劃年保費為1661美元,前者較後者多17%。
近期市場上另一隻新的危疾產品友邦「多重安心保 2」(表2)也值得閣下考慮,該產品較第一代「多重安心保」保障範圍更全面,其中「通波仔」由以往須確實進行手術治療2條冠狀動脈達50%狹窄,提升為只需確實進行手術治療1條冠狀動脈達50%狹窄,已可獲得賠償。其預支危疾保額由10%提升至20%,最高個人限額由1.25萬美元增加至3萬美元。不過,「多重安心保 2」的基本計劃欠缺早期危疾保障,例如,當投保人不幸患早期大腸癌(原位癌),就無法獲得賠償。
另外,市民須注意,多次索償保障有時並非涵蓋整個保障期。例如,「危疾終身加倍保」及「多重安心保 2」保障期分別為終身及100歲,但多重保障分別截至受保人86及85歲。
明報記者
[龍彩霞 退休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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