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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商被騙 控移民顧問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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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29日 06:35
2013年09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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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經營快餐、天然氣及建築生意的女富商,擬申請獲得西非國家幾內亞比紹公民資格,作為移民香港的跳板,遂付4.6萬美元委託香港移民顧問公司代為安排,女富商稱獲得公民資格後,今年2月以幾內亞比紹身分證及護照由香港過境往深圳時,被指使用假證件而遭入境處人員拘捕,最終未被起訴。女富商日前入稟高院,向移民顧問公司追討逾67萬元賠償。


原訴人李昌菡在入稟狀指出,去年7月12日她簽約委託移民顧問公司、即被告Lim Ying Ying及林子驩經營的卓能國際集團,申請幾內亞比紹公民資格,手續費為4.6萬美元。


入境處指證件偽造 不起訴

8月中,李填妥申請表格交回Lim Ying Ying,同月23日幾內亞比紹內政部批出李的公民資格,李及丈夫遂於10月15日與被告的代表Peter Lim前往幾內亞比紹駐北京大使館,李獲發幾內亞比紹的身分證及護照,一封由大使館於去年9月20日發出、證明李是該國公民的信件,以及由該國發出證明李的公民身分的證書。


惟今年2月20日,李以上述證件入境香港,翌月15日,李欲離境往深圳時被入境處人員拘捕,懷疑她的身分證、護照及證書等屬偽造,同日獲准保釋,但不准離開香港及須定期向入境處報到,至7月中,入境處決定不起訴她,但處方指李所使用的證件全屬偽造。


追討逾67萬元

李昌菡遂興訟向被告追討4.6萬美元手續費、30.9萬元被入境處拘捕而招致的法律費用,以及她於今年3月15日至7月18日被迫留港的酒店住宿費、內地的生意損失及精神賠償,涉款共逾67萬港元。


記者昨往入稟狀中被告在灣仔的辦公室查詢,保安員指該辦公室並非由被告使用,而是由另一公司租用。


【入稟編號:HCA18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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