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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保護區四成「淪陷」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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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16日 21:35
2013年09月1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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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跟郊野公園一樣珍貴的海岸保護區,按規劃署界定,全港共有26個,根據《城規條例》,海岸保護區內不論官地或私人農地,一律不准隨意發展;不過,本報偵查發現,目前最少有11個保護區,佔總數的逾四成,遭到不同程度的人為侵害,包括霸建成停車場、貨櫃場及僭建私家大宅等。


繼本報今年6月揭發有人在石澳海岸保護區違例興建一所約6000平方呎大宅,記者隨即按城規會制定的全港122個規劃分區,調查當中26個設有海岸保護區的分區,同時詳細分析地政總署今年拍攝的數十張高空圖片,以及各保護區內的「釘契」文件,發現最少有11區出現違例情况(見圖)。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形容,保護區變成停車場或一個又一個的石屎地盤,情况如同「淪陷」,而淪陷區域多達四成,令人震驚。


違規發展可罰100萬元

當中,西貢南圍、大埔布心排、石澳問題尤為嚴重。西貢南圍的鹽田遺址,本是白鷺和招潮蟹的棲息樂園,但記者發現,鹽田沿岸幾乎全被改為停車場(見另稿);布心排一幅保護區內的農地,上周有人涉違例從事地盤平整;石澳岩石灘除有人霸建豪宅,附近的銀坑村,有部分劃入保護區的範圍已建成一間二間的小洋房。


根據城規會文件,政府設立海岸保護區,意向是「保育、保護天然海岸線、具吸引力的地質特色……保留在景觀、或生態方面具高價值的地方,故區內的建築發展,會維持最低水平」,若有任何發展,即使是小型平整工程,都須城規會批准,否則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


規劃署:5年內曾提6檢控

本報向規劃署表明記者共發現有11個保護區出現違例情况,該署發言人回覆稱,過去5年,該署曾向海岸保護區內的35個地盤土地擁有人或佔用者發出「停止發展通知書」,涉及總面積約為14公頃。至於「恢復原狀通知書」,則涉及16個地盤。規劃署又稱,在過去5年共向6宗個案的涉案人提出檢控,有關被告被定罪後,合共罰款31.5萬元。


布心排農地遭石屎鋪平

本報記者發現,大埔布心排對開的一片海岸保護區,早前遭人斬斷樹木,違例闢成5萬方呎停車場,為期至少兩年,規劃署向本報證實,早前曾檢控有關人等,法院及後判處罰款3萬元。記者上周到現場觀察,發現保護區內另一幅農地,正有人用剷泥機削平2萬至3萬方呎樹木,鋪成石屎地,採訪期間,一名男子走出,自稱是村代表,阻止記者拍攝。長春社吳希文表示關注事件,因為布心排海岸保護區有大片紅樹林沼澤,呼籲政府加強監管,「僅僅3萬元罰款,並不足夠阻嚇!」


何秀蘭憂被破壞地變棕地發展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何秀蘭對於有逾四成保護區出現不同程度違例發展表示震驚,她說,政府經常推諉資源有限,不能經常巡視,但每隔一兩個月全面巡視保護區的要求,並不算苛刻。她擔心,經過一段長時間後,那些受破壞的保護區範圍若被界定為「已遭破壞農地」(棕地),不排除將來可取得優先發展機會,故她將於立法會內跟進事件。


另一委員陳婉嫻表示,近日赴下白泥海岸保護區觀賞日落,發現保護區才是港人最重要資產之一,所以保護區一寸地都不能少。她表示,大量保護區遭違例發展,或許因執法人手不足,但政府必須加緊執法及加重刑罰,以補不足;若政府沒有合理保護,日後與環保團體談判時,便會處於下風。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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