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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尖沙嘴警署任職文員的已婚男子,與同於警署已婚女職員發生婚外情,兩人曾到時鐘酒店及男方家中做愛。發生婚外情半年後,女方拒絕再與男方發生性行為,但遭男方多次恐嚇,以短訊指女方若拒絕性交,會把以針孔攝錄機偷拍二人性交的影片傳給女方「所愛的人」。女方報警,男子昨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還押候判。
被告鄭偉榮(54歲),報稱任職公務員,警方指鄭已被停職。被告昨出庭應訊時神情呆滯。
女拒再發生關係 接短訊要脅
案情指出,在2008年,時年48歲的女受害人X調到尖沙嘴警署工作,去年農曆新年後,被告開始與X熱戀,5月某天被告邀X到家中吃晚飯,二人酒酣耳熱做愛,其後由6月至8月二人分別在被告寓所及九龍塘的時鐘酒店性交,被告曾利用針孔攝錄機偷拍與X性交的經過。
去年8月,X拒絕再與被告發生性關係。被告不斷打電話給X,又發短訊要求做愛,遭X拒絕。至去年11月中,被告頻頻發短訊威脅X,指偷拍了令X「驚喜」的「快樂時光影片」,至12月10日傍晚被告發出4個短訊,恐嚇X指若不與他做愛,會把性交影片傳送給她所愛的人及朋友。驚惶不已的X把被恐嚇一事告知密友後,決定報警,警方翌日上門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全盤招認。
辯方求情時引述兩名心理學家及精神科醫生的報告指出,被告患上抑鬱症,情緒低落,思緒混亂。辯方續引述被告的醫療報告稱,被告因受家族遺傳基因影響,患癌風險極高,被告對干犯本案深感懊悔及羞恥,放棄保釋外出並冀輕判。裁判官索取被告精神心理等報告,案件押後至9月16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26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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