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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整個城市都因林慧思老師事件而起哄,林老師在事件中之行為表現,讓人失望:
有人認同林老師說粗口,因為她為了一些社會不公平事而義憤填膺,發聲,最後說粗口,事出有因,值得體諒、接納,甚至支持。筆者不敢武斷地說誰是誰非,但是,縱使香港教育制度及課程如何改變,教育工作者都希望教導學生能處變不驚,在面對挑戰及逆境時能平靜面對。於學校,若有學生遇到挑釁時,我們豈會接納他或她以暴易暴,甚至以更暴力的手法回敬。作為老師及校長的,向學生說「忍」不知多少次,又豈可隨便接納林老師是因「義憤」而失言?從YouTube片段看到林老師當天不斷追問警方人員她為何不能進入警方封鎖線?身為老師的她又是否任由家長、其他人士隨時及隨便進入課室?林老師令我們失望!
具體地說,她違反了香港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專業守則」之2.6段有關教育人員對公眾的義務。其中列出,教育人員:
.應注意時事,關心社會問題,並致力維護良好的社會風氣。
.當公眾意見分歧時,應教導學生尊重不同的立場和觀點。
.應把尊重人權的教育視為要務。
.應致力培養學生的自由、和平、平等、理性、民主等意識。
事件發生後,據聞8月11日於特首落區到天水圍時,有12歲中一學生在電視鏡頭前投訴被打,鏡頭後卻向人群擲水樽兼講粗口。這是我們作老師及校長的希望學生仿效嗎?林老師只向學校、學生及家長道歉,並不全面及足夠,她一直堅持不會向當日執法的警員致歉。我們教導學生犯錯後需向當事人致歉,為何老師可以例外?林慧思亦向傳媒指出,若果時光可以倒流,她會選擇用其他的表達方法,她也說倘若當日警員的語氣不同,她自己的反應亦會不同,也不會有激動情緒。找藉口又豈是我們給學生樹立的榜樣?
於此,筆者要強調並不是偏幫任何一方,只是從教育工作者之角度指出我們需要思考之層面。林老師於教學有卓越表現,必有她優勝地方,但是身為教育人員,應對自己的言行有一定之要求,正如社會人士對我們有一定之期望。
對部分市民及警務人員失望
筆者當然對部分警員之反應亦大惑不解,相信警務人員以往在執勤時曾受到更大之挑戰、「挑釁」,甚至身體之傷害,為何他們從未如此高調反應?不過這事與香港教育無直接關係,姑且放下。然而,事件後不少市民及各方人士不歇地向林老師任教學校之辦學團體、校董會、校長、教職員、甚至家長表達其個人意見,其中不乏過激的行動。試問,林老師任教學校之辦學團體、校董會、校長及教職員等要處理事件之餘,更受到外界人士加以之壓力,再更要應付教育局不停之查詢與關注,以及特首高調地要求的特別報告等,校長及教職員縱使傾盡全力應付,他們的正業:教學工作,又豈不受影響?暑假本是學校策劃及落實政策的黃金時機,現在這群關注事件的市民的行動只對該學校有負面影響。損失的正是他們聲稱關懷的學生。請問誰才是無辜的受害者?我們大眾市民、政府官員、特首應否尊重學校?應否予以學校真正空間處理事件及全心全意做好教學工作?
對特首失望
學校有特別成就,政府或有官員到訪「了解」、「鼓勵」。學校發生任何不愉快事件,教育局往往首要學校提交報告。官員之到訪,官員要求撰寫報告已叫學校面臨巨大壓力。現在特首要教育局提交報告,教育局理當悉力以赴,其中當然用了不少高官的工作時數。但是本人最關心的是:
1. 試問特首如此破香港紀錄要求報告,原因何在?以往教育人員違規犯事比說粗言更嚴重的何其多。特首不是更應關注嗎?為何特首要作如此要求?
2. 試問特首在作出指令時,可有念及學校所承受的壓力?可有想到對學校教學工作之影響?
3. 請問那報告的範圍是什麼?報告的名題是什麼?
4. 報告是否單由教育局負責撰寫?報告將來是否公開?
5. 報告的內容如何跟進?
6. 可有想到白紙黑字的報告對涉及人士的影響?是什麼?
對香港教育人員
的專業地位感到絕望
不少人認為林老師事件交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以下簡稱「操守議會」)處理已足夠及穩妥。筆者須指出「操守議會」的職權範圍,在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中,只是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且是沒有約束力的意見。意見提供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有絕對權力決定如何處理。「操守議會」的確是大部分由前線教育工作者組成,但是他們的「意見」只由一位可能全無實際教育工作經驗的官員作最後決定!
筆者10多年來一直思想、提問及質疑,為何香港教育界不像醫學界、工程界、會計界及其他行業等享有自主權的管理組織?
根據「操守議會」文件:「1992年初,教統會收到一份提出成立教師公會概念的聯合意見書。教統會認為,為教育專業成立一個享有自主權的管理組織是個理想目標,但在成立這個組織前,有數項問題(例如會員資格、組織的功能及職權範圍等)必須先予解決。此外,教統會希望教育工作者清楚明白成立監管組織的好處,並能給予支持,而不是在缺乏積極和廣泛支持的情况下通過立例強制施行。因此,教統會第5號報告書建議首先成立一個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並於數年後,檢討可否設立一個法定的專業管理組織。」1992年提出之教育界監管組織,為何至今連樓梯響聲也沒有?
香港人口口聲聲說重視人才培訓,但是教育人員連基本的專業地位亦沒有,我們及不少熱心人士一直以來鍥而不捨地要求只得到冷淡的回應。對此,我感到絕望。
林老師事件是一個危機,也可以轉化為契機。我們冀盼林老師事件能激發教育工作者察看自己教育良心及檢視自己的教育工作定位,香港整體落實對教育工程的重視,讓教育工作者建立其專業地位,讓學校與眾市民為香港重拾失落的希望。
作者是資深中學校長
有人認同林老師說粗口,因為她為了一些社會不公平事而義憤填膺,發聲,最後說粗口,事出有因,值得體諒、接納,甚至支持。筆者不敢武斷地說誰是誰非,但是,縱使香港教育制度及課程如何改變,教育工作者都希望教導學生能處變不驚,在面對挑戰及逆境時能平靜面對。於學校,若有學生遇到挑釁時,我們豈會接納他或她以暴易暴,甚至以更暴力的手法回敬。作為老師及校長的,向學生說「忍」不知多少次,又豈可隨便接納林老師是因「義憤」而失言?從YouTube片段看到林老師當天不斷追問警方人員她為何不能進入警方封鎖線?身為老師的她又是否任由家長、其他人士隨時及隨便進入課室?林老師令我們失望!
具體地說,她違反了香港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專業守則」之2.6段有關教育人員對公眾的義務。其中列出,教育人員:
.應注意時事,關心社會問題,並致力維護良好的社會風氣。
.當公眾意見分歧時,應教導學生尊重不同的立場和觀點。
.應把尊重人權的教育視為要務。
.應致力培養學生的自由、和平、平等、理性、民主等意識。
事件發生後,據聞8月11日於特首落區到天水圍時,有12歲中一學生在電視鏡頭前投訴被打,鏡頭後卻向人群擲水樽兼講粗口。這是我們作老師及校長的希望學生仿效嗎?林老師只向學校、學生及家長道歉,並不全面及足夠,她一直堅持不會向當日執法的警員致歉。我們教導學生犯錯後需向當事人致歉,為何老師可以例外?林慧思亦向傳媒指出,若果時光可以倒流,她會選擇用其他的表達方法,她也說倘若當日警員的語氣不同,她自己的反應亦會不同,也不會有激動情緒。找藉口又豈是我們給學生樹立的榜樣?
於此,筆者要強調並不是偏幫任何一方,只是從教育工作者之角度指出我們需要思考之層面。林老師於教學有卓越表現,必有她優勝地方,但是身為教育人員,應對自己的言行有一定之要求,正如社會人士對我們有一定之期望。
對部分市民及警務人員失望
筆者當然對部分警員之反應亦大惑不解,相信警務人員以往在執勤時曾受到更大之挑戰、「挑釁」,甚至身體之傷害,為何他們從未如此高調反應?不過這事與香港教育無直接關係,姑且放下。然而,事件後不少市民及各方人士不歇地向林老師任教學校之辦學團體、校董會、校長、教職員、甚至家長表達其個人意見,其中不乏過激的行動。試問,林老師任教學校之辦學團體、校董會、校長及教職員等要處理事件之餘,更受到外界人士加以之壓力,再更要應付教育局不停之查詢與關注,以及特首高調地要求的特別報告等,校長及教職員縱使傾盡全力應付,他們的正業:教學工作,又豈不受影響?暑假本是學校策劃及落實政策的黃金時機,現在這群關注事件的市民的行動只對該學校有負面影響。損失的正是他們聲稱關懷的學生。請問誰才是無辜的受害者?我們大眾市民、政府官員、特首應否尊重學校?應否予以學校真正空間處理事件及全心全意做好教學工作?
對特首失望
學校有特別成就,政府或有官員到訪「了解」、「鼓勵」。學校發生任何不愉快事件,教育局往往首要學校提交報告。官員之到訪,官員要求撰寫報告已叫學校面臨巨大壓力。現在特首要教育局提交報告,教育局理當悉力以赴,其中當然用了不少高官的工作時數。但是本人最關心的是:
1. 試問特首如此破香港紀錄要求報告,原因何在?以往教育人員違規犯事比說粗言更嚴重的何其多。特首不是更應關注嗎?為何特首要作如此要求?
2. 試問特首在作出指令時,可有念及學校所承受的壓力?可有想到對學校教學工作之影響?
3. 請問那報告的範圍是什麼?報告的名題是什麼?
4. 報告是否單由教育局負責撰寫?報告將來是否公開?
5. 報告的內容如何跟進?
6. 可有想到白紙黑字的報告對涉及人士的影響?是什麼?
對香港教育人員
的專業地位感到絕望
不少人認為林老師事件交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以下簡稱「操守議會」)處理已足夠及穩妥。筆者須指出「操守議會」的職權範圍,在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中,只是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且是沒有約束力的意見。意見提供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有絕對權力決定如何處理。「操守議會」的確是大部分由前線教育工作者組成,但是他們的「意見」只由一位可能全無實際教育工作經驗的官員作最後決定!
筆者10多年來一直思想、提問及質疑,為何香港教育界不像醫學界、工程界、會計界及其他行業等享有自主權的管理組織?
根據「操守議會」文件:「1992年初,教統會收到一份提出成立教師公會概念的聯合意見書。教統會認為,為教育專業成立一個享有自主權的管理組織是個理想目標,但在成立這個組織前,有數項問題(例如會員資格、組織的功能及職權範圍等)必須先予解決。此外,教統會希望教育工作者清楚明白成立監管組織的好處,並能給予支持,而不是在缺乏積極和廣泛支持的情况下通過立例強制施行。因此,教統會第5號報告書建議首先成立一個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並於數年後,檢討可否設立一個法定的專業管理組織。」1992年提出之教育界監管組織,為何至今連樓梯響聲也沒有?
香港人口口聲聲說重視人才培訓,但是教育人員連基本的專業地位亦沒有,我們及不少熱心人士一直以來鍥而不捨地要求只得到冷淡的回應。對此,我感到絕望。
林老師事件是一個危機,也可以轉化為契機。我們冀盼林老師事件能激發教育工作者察看自己教育良心及檢視自己的教育工作定位,香港整體落實對教育工程的重視,讓教育工作者建立其專業地位,讓學校與眾市民為香港重拾失落的希望。
作者是資深中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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