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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Lane Tone 一為被告一為供應商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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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8日 06:35
2013年08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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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金再生(0773)案中,第3被告名為Lane Tone (H.K)Material Limited,中文名為「寧通(香港)資源有限公司」,與中金再生年報中披露的供應商Lane Tone International Material Inc.(蘭通國際物產有限公司」,是兩家不同的公司。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寧通(香港)由周仁山擁有。蘭通前總裁黃磊指出,不認識周仁山,兩家公司沒有關連,亦沒有業務往來。不過,蘭通是美國成立的私人公司,黃磊不肯透露誰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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