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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以煲仔飯聞名廟街的興記,經常違例霸街經營,將多張飯桌「擺出街」,其中一間分店今年1至6月已6次被法庭定罪,被食環署扣滿90分,昨被取消牌照。興記店主表示,部分遊客要求坐在店外,感受廟街風情,並指除了被「釘牌」的一間,其餘分店今日照常營業,日後仍會「擺街」。
霸街開枱 首6月定罪6次
興記在廟街有4間分店,今次被釘牌一間,之前已兩度被食環署停牌。記者昨晚約7時到廟街,發現全線興記未有營業,其中總店及被「釘牌」的分店貼上「東主有喜 休息一天」,該店一帶街道較平日暢通,而廟街近永星里一帶的食肆仍將餐桌擺出店外經營。
有街坊表示,平日廟街食肆大排筵席,只剩一條狹小的行人通道,部分食肆常因「擺過界」而爭執。
老闆娘:仍會繼續擺街
興記老闆娘陳女士估計,分店被釘牌,每晚損失4萬至5萬元生意,但明知會被食環署扣分,日後仍會繼續擺街。她表示,大部分到廟街光顧食肆的遊客,均會要求坐在店外餐桌,感受本土特色,為了生意亦無可避免,「你唔願意在街上開(餐桌),其他食肆都會開」。
食環署表示,興記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今年1至6月已因被法庭定罪6次,罰款4.1萬元。食環署根據違例記分制,已扣除持牌人90分,決定吊銷其牌照。發言人提醒業界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根據記分制,在露天地方洗滌用具可被扣5分,未經准許在牌照以外地方經營更可被扣10分。一年內扣滿15分,會暫時停牌7日,之後一年內再扣滿15分則停牌14日,如其後一年內出現第3次扣滿15分則會被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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