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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原經營五金生意中年漢,經歷2008年金融海嘯後一貧如洗,領綜援過活,去年他在家向正辦理離婚的妻子討回當年金器嫁妝時爭吵,以雕刻刀插傷對方左眼和臉龐,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傷人罪成,判囚8個月。
鬧離婚 為討回嫁妝爭執
辯方昨求情時稱,58歲被告許永傑與49歲前妻結婚20多年,被告因生意失敗而性情大變,當日一時失控犯案,深感後悔。他原被控以刑罰較重的有意圖傷人罪,但法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特定意圖傷害事主,故僅裁定被告傷人罪成。法官認為案發時事主的言語一直刺激着被告,被告拉扯時沒為意手持女兒用來做勞作的雕刻刀,才傷及事主。
辯方稱,被告與妻已獲暫准離婚令,妻子與18歲女兒亦正申請政府房屋。法官稱被告妻子案發後為其求情,對被告不薄,希望二人做不成夫妻,仍能為女兒維持好關係。案發去年10月28日,被告與正辦理離婚的妻子在天水圍嘉湖山莊單位內爭執,事主事後左眼割損、百分之五視力永久受損。
【案件編號:DCCC123/13】
鬧離婚 為討回嫁妝爭執
辯方昨求情時稱,58歲被告許永傑與49歲前妻結婚20多年,被告因生意失敗而性情大變,當日一時失控犯案,深感後悔。他原被控以刑罰較重的有意圖傷人罪,但法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特定意圖傷害事主,故僅裁定被告傷人罪成。法官認為案發時事主的言語一直刺激着被告,被告拉扯時沒為意手持女兒用來做勞作的雕刻刀,才傷及事主。
辯方稱,被告與妻已獲暫准離婚令,妻子與18歲女兒亦正申請政府房屋。法官稱被告妻子案發後為其求情,對被告不薄,希望二人做不成夫妻,仍能為女兒維持好關係。案發去年10月28日,被告與正辦理離婚的妻子在天水圍嘉湖山莊單位內爭執,事主事後左眼割損、百分之五視力永久受損。
【案件編號:DCCC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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