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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環境局轄下的戶外燈光專責小組上月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熄燈初步建議,建議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廣告裝置、樓上舖及動態招牌,晚上11時或凌晨12時起至翌晨7時必須熄燈,預料最快本月底就光污染展開諮詢。環保團體促立法規管商戶熄燈,但商界指晚上11時熄燈太早,憂慮影響香港競爭力。
身兼環境局轄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成員的地球之友副總監劉祉鋒透露,政府將聘顧問公司諮詢,初步計劃於8月底至9月舉辦至少4場公眾諮詢會,預料商界尤其零售業反彈較大,因憂影響晚間生意,但他相信合理的晚間照明可以豁免。
至於未來以立法或自願指引規管熄燈,現仍未有共識,劉祉鋒表示,光污染影響市民休息,建議立法規管熄燈,否則效力打折扣,希望光污染可與噪音監管法例看齊,晚上11時起熄燈。
促立法規管 商界憂削競爭力
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表示,業界不是反對立法,但有關法例要寫清楚何謂廣告裝置或霓虹燈,以免商戶誤墮法網;而香港鬧市是遊客區,若晚上11時要熄燈實屬偏早。
身兼環境局轄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成員的地球之友副總監劉祉鋒透露,政府將聘顧問公司諮詢,初步計劃於8月底至9月舉辦至少4場公眾諮詢會,預料商界尤其零售業反彈較大,因憂影響晚間生意,但他相信合理的晚間照明可以豁免。
至於未來以立法或自願指引規管熄燈,現仍未有共識,劉祉鋒表示,光污染影響市民休息,建議立法規管熄燈,否則效力打折扣,希望光污染可與噪音監管法例看齊,晚上11時起熄燈。
促立法規管 商界憂削競爭力
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表示,業界不是反對立法,但有關法例要寫清楚何謂廣告裝置或霓虹燈,以免商戶誤墮法網;而香港鬧市是遊客區,若晚上11時要熄燈實屬偏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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