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街上的三色桶愈來愈多,人們愈來愈習慣忍手不把膠樽丟至垃圾桶,我以為香港在環保上終於有點進步。
直至有傳媒質疑,政府的回收數字有水分,加上近來有大量轉口廢膠,因內地收緊入口廢料限制而滯留香港,業界粗略估計,這種「洋垃圾」多達每年三十萬噸。
可是,香港堆填區充斥塑膠的惡劣情况原來不止於此,有回收商透露,我們丟進回收桶的「啡膠樽」,有不少其實苦無出路,最終都是送到堆填區。
按環保署的統計數字,二○一二年香港進口的塑膠廢料有約三百二十萬噸,大多來自美國、英國、日本、德國和澳洲。由於香港《廢物處置條例》規定,所有進口廢物,無論受污染與否,一律禁止棄置在本港的堆填區,而香港只有很小數量的塑料再造商,幾百萬噸進口塑膠廢料其實絕大部分會轉口至內地,其餘也會運至台灣、韓國等。早前有傳媒質疑,每年進口廢料數字均高於出口數字幾十萬噸,懷疑這堆洋垃圾流落香港。十年前接手父親生意的新毅回收公司梁振邦說,洋垃圾的問題早在他入行時已有,業界中人人都知道,只是坊間一直無人留意。
洋垃圾是乜東?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助理經理葉佩華表示,說到洋垃圾時,我們要先小心界定「垃圾」這詞。「垃圾是指沒有價值的廢物,但其實一直以來我們入口或轉口的廢料,理應是有商業價值的,例如可以轉口至內地,作為再造商生產的原材料。」廢料有回收再造的價值,本來不屬於垃圾。然而在轉口過程中,會因為來貨質素參差或其他問題,不少廢料其實賣唔出,變了有入口、無出口的洋垃圾。除了因為內地「綠籬行動」而滯港的洋垃圾,還有一直以來回收商在轉口主動篩走的低質素廢料,和多年來被禁止進口的電子廢料。
點解有咁多洋垃圾?
1. 內地「綠籬行動」
今次引起哄動的洋垃圾,主要是由於內地海關在今年2月展開「綠籬行動」,收緊廢物進口檢測標準,所有可能污染環境的舊衣物、電子垃圾及塑膠廢料等廢物均不得進口,因此有大量由香港出口及轉口的廢物滯留本港。雖然,行動實施後,回收商已大幅減少進口廢料,但有不少早已訂下的貨已出船,難再轉口至內地的廢料依然繼續湧入本港。根據中國海關的數字,去年香港輸出內地的廢塑膠量,平均每月有8.9萬噸,但今年截至5月,平均每月只有3.84萬噸,傳媒估計仍有至少逾10萬噸廢塑膠滯留在本港,相當幾千個貨櫃的容量。
2. 轉口時篩走
香港的廢料轉口貿易繁盛,每年進出口的廢料有達1000萬噸,而所謂的轉口,這些廢料貨櫃其實不只是經過我們的港口,回收商接收貨櫃後,再出口前會把廢料處理和打包,過程中其實會先把質素太差、賣不到錢的廢料篩走棄置,一般佔來貨約一至兩成。上周五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時就有業界表示,在處理外地廢料時,每年約有30萬噸最終會滯留香港。不過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這種粗略估計基礎薄弱,官員亦指出,業界的估算,相等於每日200架貨車所運載的數量,並沒有看到有這種情况出現。梁振邦說,政府看不到也不足為奇,因為這些洋垃圾大多與本地垃圾混雜,根本很難留意得到。
3. 電子廢料
梁振邦說,香港洋垃圾的問題早已存在,除了廢塑膠外,電子廢物亦是其中一種。1996年9月香港實施法例,以符合限制危險廢物進出口的《巴塞爾公約》,雖然電子廢物屬於有害廢物,被禁止進口,但梁振邦說,過去亦常有電子回收場失火的報道,這些遭棄置的大量廢電腦、廢屏幕,大多都是從外國進口,準備轉至內地。2006年,浸大傳理系亦曾有報道,指新界不少私人土地被經營成電子回收場,工人把貨櫃裏的電子廢料卸貨再包裝,運上內地,從中提取有價值的金屬如銅和鋁。
回收塑膠=蝕本生意?
根據環保署統計,前年共回收廢塑膠84萬噸,當中99%出口循環再造,1%交本地再造商再造。有傳媒之前就報道,「84萬噸」原來把轉口的塑料也計算在內,三色桶回收的本地塑膠其實每年只有約100噸。不過,10年來一直有回收本地塑料的梁振邦說,實際上收回來的塑料,只有約一半的質量可以出口賣錢,其餘一半要棄置,或「貼埋運輸費」送到本地廢棄塑膠回收及資源再生的機構。
香港有數百間回收商,大多只把回收的塑膠分類和打包,不經過清洗及破碎的工序,就直接賣給出口商,再安排出口。對於回收商來說,回收塑膠是蝕本生意,環保廢料再造業總會會長劉耀成早前曾表示,每回收一噸廢紙或五金,可賺150至200元,但廢膠則每噸要蝕200元。其中一個問題是儲存的成本很高,因為塑膠太輕又「嘥位」,「一般貨車可以盛超過一噸廢紙,但一車廢膠只有不足500公斤」,梁振邦說,塑膠很難儲夠磅數拿去賣,「分類好的廢膠,每一種塑膠一般要儲夠300公斤才有人肯買」。
需靠政府撐
梁振邦說,世界各地的回收業能夠生存,因為政府願意補貼、資助。香港有回收商,再造商卻少之又少,唯一一間只做本地塑膠再造的機構仁愛堂環保園塑膠資源再生中心由政府資助,每月只能生產約50萬噸破碎好的粒料,「貨量只有兩個貨櫃,數量少,很難找買家」。梁振邦認為,供應和需求雖然大,但「連政府資助的也已飽和,無地方可擴充,我們民間的回收商要做清洗、破碎,更沒有地方可以騰出來」。
廢物處置條例
對於洋垃圾問題,香港的《廢物處置條例》20A條其實是有對進口廢物進行規管。根據法例,受污染的廢料不能進口香港,而任何進口的廢料,不論受污染與否,都一律禁止在香港棄置。環保署表示,過去3年曾分別檢控非法在堆填區棄置進口廢物的個案,罰款金額由6000元至30,000元不等,當中包括的廢物有金屬用品、成衣配件及潤膚品,但未見廢塑料。
文 陳嘉文
編輯 沈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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