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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商品例保障消費者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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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20日 12:00
2013年07月20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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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說,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增加了對消費者的保障。商戶如作出承諾不再繼續不良營商手法,海關會接受他們的承諾。若商戶繼續作出不良營商行為,海關是有權執法的。

 

   蘇錦樑今天(7月20日)出席電視台節目後向傳媒說,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昨天實施,除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修訂亦對殷實的商戶提供一個公平和更加優良的競爭環境,讓大家公平地經營。

    

   他說,當局增加了五項不良營商手法作針對性打擊,希望消費者在作出選擇時,條例能給予他們充足和真確的資訊作知情的選擇,鞏固自己的權益。

 

   蘇錦樑說,海關一直努力保障消費者,在6月和7月已到訪320個不同行業的商戶解釋條例,包括美容、健身、旅行社和經營團購的機構,還舉辦了20個工作坊和研討會,解釋條例的細節。海關和通訊事務管理局亦發出指引,讓商戶清楚知道在條例執行後,應如何調整其營業行為。

 

   他說,執法指引在這方面提供了很多考慮因素,包括行為的嚴重性、商戶是否有悔意及有否針對某些客群一直施行不良營商手法。如商戶承認有做過這些行為,並作出承諾不再繼續這些不良營商手法,海關會接受商戶的承諾。

 

   蘇錦樑說,如商戶繼續作出不良營商行為,或在得到承諾的過程中提供不正確資料,海關是有權撤銷承諾,繼續執法。執法行動和承諾是相輔相成的。

 

   被問及戲仿作品諮詢時,他說,政府就戲仿作品,因應民事和刑事的豁免方面進行諮詢,看看有什麼準則和方案,最主要是當局扭鬆了現時的機制,讓大家更自由地表達意見。

 

   蘇錦樑說,政府有國際責任,亦關注版權擁有人的利益,要對兩個對立的權益作很好的平衡。譬如一個版權擁有人,花了很多心血去創作作品,如果有其他侵權作品出現而有無條件的豁免,這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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