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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電影發行費很貴,一部戲票房過億,七除八扣之下,片主所得不多,如果是高成本的大片,一億票房也只是「好睇唔好食」。
內地宣傳費其中一項,是給記者的「紅包」,即利市錢。
港台五月的《傳媒透視》月刊,其中有一篇文章的題目為「大陸『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討論了這個「公開的秘密」,一般新聞活動記者可得的「紅包」費約為二百到五百元之間。
電影發布會的「紅包」內容,顯然比一般新聞活動更高,聽說已達八百元人民幣。
一個發布會來了百多個記者,單是「紅包」支出已高達十萬元,佔整個宣傳活最大的支出部分。
記者收了「紅包」,不一定會報道得好,因為每個宣傳活動都有得收,變成大家平等。
沒「紅包」的話,一定沒有報道,這幾乎是肯定的,所以在內地請記者來,是很花錢的事。
香港早年也是這樣,娛樂記者都要收利市,來記者招待會採訪,宣傳人員人人奉上一封利市,被看成行規之一。
後來有幾位記者聯合起來拒收利市,以公平無私手法做娛樂報道,他們分別在幾家大報工作,發揮了影響力,亦得到娛樂圈的尊重,因他們的清高,得到不少第一手資料和獨家報道。
「利市錢」漸漸被社會淘汰,這是一個必然的進化過程。
內地現狀是香港以前的翻版,娛樂產品宣傳要靠記者,他們的薪水也不高,「紅包」變成一種生活補貼。當大眾對報道的質素有較的要求時,濁流必然出現清泉。
郭繾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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