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娛樂
詳情#
【明報專訊】藝人歐錦棠昨日就一宗襲擊案,欲到觀塘裁判法院作供,結果白行一趟。原來案中的被告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歐其實毋須出庭作證。但由於警方未有事前通知,歐在上庭前一天,亦曾致電曾和他聯絡的警員,惜對方沒有開機。在社交網站facebook稱恐被「低調通緝」的歐錦棠,昨終自行到法院「報到」。
事發於去年12月19日,歐錦棠到美孚富臨皇宮「做冬」吃晚飯。當晚近10時許,案中被告鄭肇韜及一名梁姓女食客,各自與其親友進餐,並坐於隔鄰桌。惟期間兩人因小事爭執,鄭一怒之下捉住梁的左手臂及拉扯其衣袖,他又拍打對方大腿一下。有人最終報警求助,歐則目睹事件經過。
梁女最終送院治理,發現其左肩有損傷及觸痛,左大腿亦有瘀傷。被告在現場被捕,警誡下否認控罪,他昨獲准以自簽500元、守行為1年處理事件。
【案件編號:KTCC1585/13】
留言 (0)